一、招录计划
(一)公安系统:全省共设置招录职位 295个,计划招录总人数为701名。
(二)司法系统:全省共设置招录职位16个,计划招录总人数为65名。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年龄为18周岁以上, 30周岁以下(1983年10月15日至1995年10月15日期间出生)。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网上报名之日已正式取得毕业证书人员)。
8、具有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9、根据《公务员回避规定(试行)》(中组发〔2011〕31号),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考职位。
10、曾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人员、现役军人、未达到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仍在读尚未毕业的高等院校全日制学生(含大专生、本科生、研究生)、公务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以及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三、报考程序
(一)职位查询
报考人员登录省人社厅网站(http://ww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