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岗位设置及用工性质
(一)用人单位:甘肃金桥劳务股份有限公司;
(二)用工单位:白银市公安局;
(三)招聘岗位:市强制隔离戒毒所辅警30名(报考岗位要求详见附件1);
(四)用工性质:临聘人员(劳务派遣),受聘人员与甘肃金桥劳务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二、报考条件
1.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2.白银市户籍(含白银市生源),落户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前;
3.年龄为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0年5月22日至2002年5月22日期间出生);
4.男性身高不低于1.70米,女性身高不低于1.60米;
5.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退役军人可放宽至高中学历;
6.身体健康,体形端正,脸部无明显疤痕、胎记,无残疾,无口吃,无严重传染性疾病和慢性病;
7.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民警的配偶子女、公安院校和政法院校公安(技术)分院(系)毕业生、退役士兵。
8.下列情形不得报考: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以及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三、招录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用本人现场报名的方式,由市公安局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1. 报名时间:2020年5月26日至5月28日
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2. 报名地点:白银市白银区北京路容和商务大厦A座6楼(甘肃金桥劳务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服务大厅)。
3. 报名时须本人携带以下资料:
(1)下载并填写《甘肃金桥劳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开招聘白银市强制隔离戒毒所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
(2)身份证明(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户口本(首页、户主页、本人页)、学历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以上复印件各两份;
(3)大学专科以上学历者需携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两份(登陆学信网,注册打印);
(4)退役士兵需提供退伍证原件、复印件两份;
(5)白银市生源需提供就业报到证原件、复印件两份;
(6)二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3张、一寸白底证件照4张;
(7)每人只限报考一个岗位;
(8)报名费100元/人。
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发现,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报考人员提交资料报名后,需扫描工作人员提供的微信群二维码进入“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群”,后期笔试、面试、体检等相关时间、地点均会在群里通知,请各位考生及时关注,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与笔试、面试、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二)考试
考试由甘肃金桥劳务公司会同白银市公安局组织实施,考试采用单淘汰制,分笔试和面试。笔试、面试均采用百分制,单科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1. 笔试。笔试科目的主要内容是公共基础知识和公安基础知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分值为100分。
2. 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白银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条件表》各职位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达不到面试比例的,参加笔试人员全部进入面试。面试为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应考人员综合分析和应变能力。
(三)体检
根据报考人员的面试成绩,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因体检不合格而造成缺额的,依次递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
(四)政审
政审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政审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政审工作成立专门的工作小组,通过查阅拟聘用人员档案、填写《政审表》,听取有关方面意见等方式,采取实事求是的态度,准确把握被政审对象的情况。政审环节出现不合格情况的,经考试领导小组审定后,该职位按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面试缺考、体检不合格者不能递补。
四、审批、聘用
根据招聘人数和考试、体检、考察结果,对最终拟聘用人员白银市公安局官方网站面向社会进行公示三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所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管理权限审批、办理聘用手续。由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2个月。受聘人员逾期不报到的,取消其聘任资格,空缺名额按照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五、工资待遇
受聘人员工资执行2800元/月基本工资标准和50元/年工龄工资标准。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
六、纪律与监督
报考人员要认真遵守招聘纪律,不得弄虚作假,违者取消考试资格,已经聘用的取消被聘用资格。对在报考、考试、体检和考察中弄虚作假、违反纪律的单位、个人要视情节轻重追究责任。为保证招聘工作公平、公正、公开,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咨询电话:0943-5938140(市公安局)
0943-8308878 (甘肃金桥劳务股份有限公司)
监督电话:0943-5938076(市纪委派驻市公安局纪检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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