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选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选聘设置专职村文书岗位1个,计划选聘248名。专职村文书实行聘任制,占村干部职数。
二、选聘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具有大专(含高职)及以上学历;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5月31日至2002年5月31日之间出生),男女不限,户籍不限;
5.工作责任心强,具备一定党务知识和实际工作能力(能够熟练操作电脑,运用办公软件);
6.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无前科劣迹、失信、违纪违法等影响履职的情形;
8.无影响聘用和任职的其他问题。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作为选聘对象:
1.被依法剥夺政治权利的,本人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2.受过刑事处罚的;
3.涉黑涉恶涉“村霸”的,参加或组织非法宗族宗教活动的;
4.有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5.不具备正常履职身体条件,难以履行工作职责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能参加选聘的其他情形。
三、选聘程序
选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公开报名、考试、考察和体检、公示、聘用上岗等程序进行。
(一)公开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5月25日至5月31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2.报名地点:民勤县政务大厅。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2份;
(2)《民勤县2020年选聘专职村文书报名表》打印一式2份;
(3)近期2寸蓝底免冠照片6张;
(4)有就业单位的应聘人员还需提供就业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材料。
(二)组织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综合能力测试。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满分100分。笔试结束后,笔试成绩面向社会公布(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初选人员确定
根据选聘计划按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以1:1的比例确定初选人员,并向社会公布。若末尾综合成绩出现并列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中共党员、建档立卡贫困户、具有村干部工作经历人员;若成绩并列人员均不具备优先聘用条件时,通过加试确定。加试具体时间、地点、方式以公告为准。
未被确定为初选人员但笔试成绩优异的考生,按一定比例储备到全县专职村文书后备库,在村文书岗位出现空缺时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递补。
(四)资格复审
县委组织部根据报名信息以及初选人员本人提供的有关证件(居民身份证、毕业证等)原件和复印件,会同县纪委监委、县委统战部、县委政法委、县法院、县公安局、县人社局、县教育局、县扶贫办、县信访局、县市场监管局、市生态环境局民勤县分局、县税务局对初选人员任职资格进行联审,对联审有问题的,取消资格并按人选排序依次递补。对提供虚假材料的报考者,一经查实,取消选聘资格。
(五)考察与体检
县委组织部对资格复审通过的初选人员德才素质和现实表现进行全面考察,广泛听取考察对象所在村(社区)或工作单位的意见建议,重点了解政治品质、道德品行等方面现实表现。考察合格人员进入体检环节,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在规定的县级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本人承担。因考察或体检不合格、自动放弃考察或体检资格而形成的岗位空缺,从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递补。
(六)公示及聘用
1.考察、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名单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间,对署名反映的问题由县委组织部进行核实,查证属实不宜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形成的岗位空缺从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递补。
2.公示期满不影响选聘的,县委组织部统一组织进行岗前培训,培训合格后安排到村开展工作,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经乡镇考核合格的,由乡镇负责签订聘用合同,首次聘用合同一般为一年,续聘合同期限可与村“两委”成员任职届期相同。
四、报酬待遇
1.专职村文书纳入村干部队伍范畴,工资报酬执行村干部待遇标准(现行标准为每人每年平均3.6万元),基本工资按月发放,绩效工资依据考核结果年终一次性发放,并随村干部报酬调整同步调整。
2.专职村文书享受现行村干部社保政策,并由县委组织部统一为其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3.非中共党员专职村文书优先列为入党积极分子或发展对象进行重点培养。
4.专职村文书纳入村干部后备库,表现优秀的,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优先推荐担任村党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
5.在不影响村上正常工作的前提下,公开选聘的专职村文书可自主报名参加公务员、事业单位等各类招考。考取后,其报酬及待遇于次月终止。
五、纪律监督
县纪委监委对整个选聘工作进行全程跟踪监督,对违反工作纪律和选聘规定以及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取消报考、聘用资格。
选聘专职村文书工作期间,考生可电话咨询相关政策,咨询电话:0935-41209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