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文理学院是2013年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的普通本科院校。其前身是1950年创立的甘肃教育学院和1985年创办的甘肃联合大学。学校是甘肃省首批转型发展试点院校,文旅部非遗传承人群研修基地,教育部规建中心全国“高等学校产教融合创新实验项目”5个项目院校之一。
学校位于甘肃兰州雁滩黄河之滨,校园占地面积1300余亩,校舍建筑面积33万平方米,现有全日制在校生万余人,教职工800余人。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8610万元;图书馆藏书100余万册。学校现有15个教学单位。开设31个本科专业,25个专科专业,形成了以旅游类、传媒类、艺术类专业为主,文、艺、管、工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学科专业体系。
学校聘请国家工艺美术大师、著名书画家、著名作家、戏曲“梅花奖”得主等12位行业领军人才为驻校专家,聘请了70余名各行业、各学科的高层次优秀人才担任特聘教授。教师中有2名教师入选教育部新一届高等学校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1名教师获全国模范教师并受到习近平总书记的亲切接见。
根据学校发展需要,经学校研究,现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博士研究生50名。
二、招聘专业及具体要求
见附件
三、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身心健康。
2.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及技能条件。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往届毕业生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应届毕业生年龄不限。
四、人事管理及相关待遇
1.占用事业编制,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和各项待遇。
2.提供建筑面积90m2兰州市城关区教师公寓房源1套(市场价约计100万元,成本价30万左右),一次性提供安家费30万元(含甘肃省《“陇原人才服务卡”制度实施办法》住房补贴20万元)。无房源时,安家费60万元(含甘肃省《“陇原人才服务卡”制度实施办法》住房补贴20万元),另外,按照每月2000元标准发放租房补贴,发放时间为3年。
3.提供科研启动费10万元。
4.内聘为副教授职称,享受校内副教授岗位津贴。从事专业技术满两年定职副教授。
5.按照《高层次人才引进与管理办法》解决配偶工作。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硕士学位者,学校可协助办理随调手续;不符合省事业单位调动的,按照同工同酬人事代理安排校内工作。为本科及专科者,按人事代理安排校内工作。
6.学校与周边学校协商,帮助解决子女入托入学。
7.兑现甘肃省《“陇原人才服务卡”制度实施办法》有关高层次人才各项政策待遇。
8.学校按普通教职工差旅费标准,报销前来我校参加面试或考核博士的往返交通费和住宿费。
五、联系方式
兰州文理学院联系电话:0931-8688460 8685665
兰州文理学院网址:http://www.luas.edu.cn/
兰州文理学院人事处网址:http://rsc.luas.edu.cn/
兰州文理学院人事处邮箱:rskluaseducn@163.com
学校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雁北路400号
兰州文理学院热忱欢迎各位高层次人才来校考察,并真诚期待您的加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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