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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南市武都区公安局公2019年开招聘应急处突队员30人

发布时间:2019-11-26 14:18:01信息来源:点击:
经区政府同意,陇南市武都区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应急处突队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公开招聘应急处突队员30名(男25名、女5名),属于警务辅助人员身份,实行聘用合同制管理。主要协助开展维稳安保、应急处突、社会治安防范等工作。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志愿从事应急处突、警务辅助人员工作;

2、具有陇南市户籍的退役军人;

3、具有陇南市户籍的警察院校、政法类院校及会计、审计、文秘、网络与新媒体专业未就业毕业生;

4、区人社局和区公安局共同聘用的在岗警务辅助人员;

5、年龄为18周岁(2001年10月1日以前出生)至30周岁(1989年10月1日以后出生);

6、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退役军人可放宽至高中或中专及以上学历;

7、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明显疤痕、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

8、裸眼视力4.8以上。男性身高不低于170厘米,体重不低于50公斤;女性身高不低于160厘米,体重不低于45公斤。

9、区人社局和区公安局共同聘用的在岗警务辅助人员年龄放宽至40周岁(1979年10月1日以后出生),不参加体能测试。

10、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

(3)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4)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的不能招聘的其他情况。

三、招聘程序

公开招聘工作由区人社局和区公安局具体组织实施,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规范标准和程序,广泛接受社会监督。招聘参照录用人民警察有关办法,包括以下程序:

(一)发布公告:通过网络公众平台面向社会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时间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9年11月28日至2019年11月30日(为期三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逾期不再办理。

2、报名地点:陇南市武都区东江行政中心B3栋楼人社大厦裙楼一楼(陇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大厅)。

3、报名方式:本人现场报名

4、报名所需材料:

(1)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毕业证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登录中国学信网查询);

(3)近期同底一寸免冠照片6张;

(4)缴纳考务费:150元;

(5)报名现场填报《应急处突队员报名登记表》;

(6)本人及直系亲属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材料。

5、资格审查:由区人社局和区公安局工作人员现场对应聘人员资格进行审查。

6、笔试和面试:笔试和面试成绩均实行百分制。笔试工作由区人社局、公安局共同组织实施,笔试科目为《公安基础知识和法律基础知识》。笔试开考比例为招聘计划数与报名人数之比不低于1:2,达不到笔试开考比例的,核减招聘计划。

面试工作由区人社局、公安局共同组织实施,参加面试人员按照招聘计划数1:1.5的比例核定(即笔试成绩前45名的人员,出现末尾并列的,一同进入面试)。

报考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中,笔试成绩占70%、面试成绩占30%。笔试、面试和总成绩如出现小数,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

总成绩=笔试成绩*70%+面试成绩*30%

7、体能测评和体检:由区人社局、公安局组织实施,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计划等额确定参加体能测试和体检人员(即男性考生总成绩前25名、女性考生总成绩前5名),如总成绩出现末尾并列,一同进入体能测试和体检。体能测试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执行,(体能测评4个项目中,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体检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执行。如果体能测评和体检合格的考生人数少于招聘计划人数,可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8、笔试、面试、体能测评成绩通过“武都公安”微信公众号平台发布。

9、考察、公示和聘用:考察政审工作由区公安局组织实施。体能测试、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政审考察对象,政审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考核和政审工作暂行规定》进行。政审结束后,由区人社局、区公安局进行公示(时间为五个工作日),经公示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填写《武都区公安局应急处突队员公开招聘审批表》,并办理招聘审批手续。

对录用人员实行2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聘用,签订聘用合同,不合格的,不予聘用。已聘用人员按照公安机关管理规定予以续聘或解聘。

10、薪酬:按照《甘肃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薪酬管理办法》文件精神,所需经费由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列入本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基本工资:2800元/月;工龄工资:以签订聘用合同年限开始,每满一年按50元/月的标准依次累计。以上各项工资额度,可根据地区经济发展和物价水平,调整增资。

四、注意事项

1、在报名资格审查中提交的所有材料应当齐全、真实、准确、有效。凡在资格审查中提供材料不齐全并无法提供相关有效证明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

2、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3、报考人员参加考试时违规作弊或有其他违反纪律的,取消聘用资格。

咨询电话:8212035(区人社局)

                 5911011(区公安局)

监督电话:591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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