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天水市企事业单位共引进345人,其中:市直事业单位109人,县(区)事业单位168人,教育类事业单位134人,医疗卫生类事业单位102人,企业68人。具体职位及专业附后。
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治思想素质好,品行端正。
2.学习成绩优良,具有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能力。
3.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学历要求
具体以《天水市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岗位需求表》中的要求为准。
(三)其他要求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在各级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的,在读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市内行政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以上人员一律不得引进。
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11月25日8:30—12月10日17:00(双休日及休息时间除外)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和招聘会报名的方式进行。相关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将适时在部分高校进行现场报名。校园招聘会结束,由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纳入人才引进范围。
3.报名所持证件。往届毕业生须持毕业证(含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证、报到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天水市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岗位报名登记表》和《天水市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岗位报名汇总表》。留学人员须提供由教育部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驻外大使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2020年应届毕业生(不含留学生)须提供毕业院校同意报名的证明材料(加盖院校公章),材料必须包含毕业生姓名、学历、学位、专业、毕业时间等基本信息及能否按时毕业的意见。在职人员报名时,事业单位人员提供所在单位介绍信(需注明报考人员的出生年月、性别、学历、专业、政治面貌以及与报考职位有关的工作经历和同意报考的意见)、录用分配工作文件复印件(加注意见并盖章)、身份证、毕业证(取得学位证的还须提供学位证)及有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资格审查。应聘人员报名后,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取消报名资格。对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和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人员,通过资格审查的直接进入面试。对本科生,成绩合格且通过资格审查的,直接进入面试。如有2门及以上课程不及格的,视为成绩不合格,取消应聘资格。
(二)面试考核
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采取面试和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引进招聘。报考市直事业单位的由主管部门、用人单位组成面试考核组,报考县(区)事业单位的由县(区)组织、人社部门会同主管部门、用人单位组成面试考核组,对应聘人员的专业能力和个人素质进行综合考核评分,根据考核评分结果按成绩由高到低确定考察人选。同一岗位报名人数仅有1人,但符合公开引进条件,经面试考核成绩在80分以上可直接确定为拟考察人选。
(三)考察
由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组成2人及以上的考察组进行考察,主管部门或用人单位的班子成员作为考察组组长。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如被取消聘用资格或考察前放弃考察,从符合条件的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往低依次等额递补。
(四)体检
根据资格审查、面试、考核、考察等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由各主管部门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体检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从符合条件的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往低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各主管部门对拟聘用人员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提交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按有关规定办理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安排到岗工作;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2020年应届毕业生,待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后安排到岗工作,2020年7月30日前拿不到毕业证、学位证的,取消资格。对聘用手续办结前因拟聘用人员被取消聘用资格或弃权造成的空缺,按照有关规定履行相应程序后进行递补、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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