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共计划引进187个岗位488人(附件1)。其中,事业单位计划引进151个岗位226人,企业计划引进36个岗位262人。户籍不限。
一、引进对象及范围
国家“一流大学建设高校”(附件2)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应往届毕业生。
引进对象不含定向培养生、委托培养生、在职攻读学历(学位)人员,以及网络学院、成人教育学院和独立学院毕业生。
二、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政治思想素质好,具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岗位适应力。
(三)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1989年11月31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四)2020届毕业生须如期毕业并取得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
(五)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符合引进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七)已录用到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不得报考。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宜报考:
1.有失信人记录、治安刑事处罚记录,在校就读或工作期间受过处分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现役军人;
4.2018年、2019年兰州市赴高校专项引才中,与我市用人单位签订了协议书且弃约人员;
5.其他不宜报考的情形。
三、引进方式及相关要求
采取现场报名、现场考核、现场签订引进协议书的方式进行。
引进人才与我市相关用人单位签订至少5年以上工作合同,其中,与红古区、皋兰县、兰州榆中生态创新城管委会签订3年以上工作合同的,可按规定在市内流动。
四、报名时间和地点
2020年甘肃省选调生招录暨高层次人才引进宣介会将分别于11月27日、28日在清华大学、北京大学举行,兰州市赴京专项引进人才招聘会同步组织。
(一)清华大学
宣介时间:11月27日上午10点
宣介地点:清华大学新东方报告厅
招聘会地点:清华大学学生职业发展指导中心华为多功能厅
(二)北京大学
宣介时间:11月28日下午2:30
宣介会、招聘会地点:北京大学英杰交流中心阳光厅
五、优惠政策
1.事业单位引进人才,纳入兰州市事业编制管理,享受兰州市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待遇。
2.事业单位引进人才,根据本人专业特长和用人单位需求,按照人岗相适原则,对符合公务员调任规定的可调任到党政机关工作。
3.事业单位引进人才,按博士每月2000元、硕士每月1500元、本科每月1000元的标准发放租房补贴(连续发放3年),或可根据个人实际情况选择申请入住兰州市人才公寓。
4.企业引进的人才经认定符合条件的可享受《兰州市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实施办法》等文件规定的财税、金融、项目扶持等优惠政策。
六、事业单位引进人才程序
(一)报名
1.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人员需提前下载填写《甘肃省兰州市公开引进高校毕业生报名登记表》(正反面,见附件3)。
2.现场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报名登记表》1份、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职称或其它资格证书、业绩或成绩证明、个人简历等。
3.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
(二)面试考核
现场面试考核内容为引进岗位所必需的思想政治表现、职业能力、专业技能、道德品质和学习(工作)实绩等。
(三)体检
体检工作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最新《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
体检合格的拟引进人员,确定为考察人选,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对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工作表现等方面进行全面详实的考察,形成书面考察结论。
(五)公示和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由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提请兰州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定同意后,在相关媒体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如无影响聘用的情况,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引进的往届毕业生在公示后,即可组织体检、考察和聘用工作;应届毕业生次年持毕业证、学位证报到后,进行体检、考察和聘用。
七、企业引进人才程序
企业自主决定本单位人才引进程序,负责审核应聘人员的报名资格条件,意向报名人员可根据岗位需求汇总表中的联系方式,直接联系企业应聘。
八、其他事项
1.应聘人员提交的所有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引进资格的,或故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影响聘用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2.“金城人才”微信公众号、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http://rsj.lanzhou.gov.cn/)、兰州市引才微网站将发布此公告。
3.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中共兰州市委组织部、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服务电话:0931-8485557,0931-8863852
咨询服务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监督电话:0931-8489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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