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定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定西市城镇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的通知》(定政办发〔2019〕91号)、《定西市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建设管理实施办法》(定政办发〔2020〕59号)和《漳县城镇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漳政办发〔2019〕 83号)文件相关规定,为进一步加强漳县消防工作,经县政府研究同意,拟决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13名(限男性)。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漳县辖区内就业困难人员: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大专及以上)和退伍军人(初、高中毕业及以上),持有登记失业的《就业创业证》且具备下列条件的人员: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漳县城镇户籍;
3、品行端正,无不良嗜好,符合国家征兵政治考核标准;志愿投身消防工作;
4、男性,年龄为18至24周岁,符合国家征兵体检标准,身心健康,体形端正,身高不低于168cm;
5、持有B2型车辆以上机动车驾驶证人员或对消防工作急需的特殊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至26周岁。
二、招聘程序与相关事宜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6月18日8:30至2020年6月25日18:00止。
2、报名地点:漳县消防救援大队三楼办公室。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4、报名需携带的证件或材料:报名时,需提供本人的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退伍证、驾驶证、登记失业的《就业创业证》,并填写《漳县2020年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报名表》,近期红底正面2寸免冠照片4张。应聘人员在报名时填写诚信承诺书,并确保提交的报名材料真实、准确。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名资格。报考人员成功报名后需扫描工作人员提供的微信群二维码进入“聘用制专职消防员考试报名群”后期所有考试的时间、地点均会在群里以公告形式通知,请各位考生及时关注,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与考试者,视为放弃。
(二)资格审查
1、初审:个人向用人单位提交相关证件和材料,由用人单位会同相关部门对申请人相关情况进行初审。
2、复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初审合格人员相关情况进行资格复审。
(三)体能测试
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参加体能测评。项目及标准参照应急管理部公告(2019年第2号)和《关于国家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面向社会招录消防员的公告》执行。具体由消防救援大队负责,具体时间、地点时间另行通知。体能测试项目为:1000米跑(分、秒)、单杠引体向上(次/3分钟)、10米×4往返跑(秒)、原地跳高(厘米)。
(四)笔试
按照体能测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计划招聘人数1:2的比例确定笔试人选。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岗位要求的素质和能力,笔试成绩满分100分。笔试人员持有效身份证,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
(五)总成绩确定
考核总成绩按体能测试成绩的80%、笔试成绩的20%计算,取小数点后两位。
(六)体检
根据体能和笔试总成绩前13名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应征入伍公民体格检查标准》进行体检,具体事宜另行通知。不在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的,根据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七)政治审查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治审查,主要内容包括本人现实表现、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等。对有吸毒史、曾参加过非法组织、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公职和法律、政策规定不适合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不予聘用。因政审不合格造成空缺的,根据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八)公示及聘用
在体检和政治审查后,最终得分前13名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确定为拟聘用对象人员名单面向社会公示7天。公示期满后根据公示结果确定聘用人员名单并报县人社部门审批。
三、聘用管理
1、对拟聘用人选由漳县消防救援大队统一组织为期1个月的岗前业务培训。主要内容包括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体能训练、业务理论、业务技能、军事队列、日常管理等。培训合格后,安排上岗。
2、聘用人员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由漳县消防救援大队与其签订《聘用协议》并报县人社部门备案,《聘用协议》毎年一签,岗前业务培训时间计入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协议》期限内。不胜任岗位工作、严重违反规章制度、违纪行为、严重违反聘用协议行为或年终考评不称职的,予以解除聘用协议。聘用期满后,根据个人意愿、考核结果、现实表现由县消防救援大队决定是否续签,不予续签的,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办理解聘手续。
3、所有聘用人员在漳县政府专职消防队工作,实行准军事化管理,24小时值班备勤,承担执勤、灭火和抢险救援工作,每月享有轮休待遇。因重大节日安保战备执勤需要时,停止轮休。
四、薪资待遇
(一)工资保障标准
根据《定西市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建设管理实施办法》(定政办发〔2020〕59号)文件精神,同意对地方消防经费保障的执行范围符合条件的专职消防员按如下标准执行:享受城镇公益性岗位补贴,同时享受“两补一贴”每月1500元。
(二)其他福利待遇
1、凭专职消防员证件在交通出行、旅游等方面享受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优待政策。
2、鼓励专职消防员在职期间参加各类职业技能培训、鉴定,符合相关条件的优先推荐参加国家行政编消防员招聘。
3、按照《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开展职业健康监护,为专职消防员建立职业健康档案。
五、其他事项
1、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在报名和参加测试过程中,严禁提供虚假材料,严禁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取消招录资格。
2、在报名、测试、体检、政审期间的食宿、交通等一切费用自理,一切安全责任自负。报名后,要保证预留的联系方式通讯畅通。
3、公开招聘公告和聘用等情况将通过“漳县人社”和“漳县消防”微信公众号进行发布,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未及时查看公告通知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4、本公告内容解释权归漳县消防救援大队所有。
5、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或另行发布补充公告。
咨询电话:漳县消防救援大队
13830279535(刘参谋)
15193228582
监督电话:定西市消防救援支队纪委(0932—5908394)
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932—48612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