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名额
招聘留置场所陪护岗位辅警48名。其中,男性36名,女性12名。(详见职位计划表)
二、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治坚定,品行端正;
(二)甘肃省户籍;
(三)年满18岁以上,35岁以下(1985年1月1日至2001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
(四)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退役军人放宽至高中学历);
(五)男性身高不低于1.7米,女性身高不低于1.6米;
(六)身体健康,体形端正,脸部无明显疤痕、胎记,无纹身,无残疾,无口吃,无严重传染性疾病和慢性病;
(七)热爱公安辅警工作,服从组织分配,具有较强的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精神;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本人曾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或正在被公安机关立案调查的;
2.本人直系亲属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3.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4.本人或直系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人员;
5.法律规定不能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发布公告、报名和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能测评、体检、考察政审、签订用工合同等程序进行。
(一)网上报名
此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报名网站为西北人才网(http://www.xbrc.com.cn)。
报名时间:2020年6月8日—2020年6月10日。
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报名申请、上传照片。报名应聘人员请在报名前仔细阅读《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公告及招聘岗位条件,按规定时间登录西北人才网(http://www.xbrc.com.cn),点击“兰州市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专栏—“我要报名”按钮,注册登录账户(该账号是应聘人员报名、网上缴费、打印准考证、查询成绩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妥善保存)。登录后仔细阅读报名须知,按照要求逐项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身份证、毕业证、退伍证JPG格式照片及学信网验证报告PDF格式照片,提交后等待资格初审。
2.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必须真实、准确、有效、符合报考岗位条件,否则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报名申请通过资格初审后,不可更改。
(二)资格初审
1.查询审核结果。报考人员可于报名当日登录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2.缴纳费用。资格初审通过人员,即可登录报名系统缴纳报名费150元。
3.网上资格审核及缴费截止至2020年6月11日12时。
打印准考证时间:2020年6月17日,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打印中遇到的问题,请拨打技术咨询电话联系解决。
(三)笔试
1.笔试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时间地点为准。
2.笔试内容:《时事政治》《公安基础知识》。
3.参加笔试人员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明(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或派出所出具带有影像的户籍证明),按规定的时间、地点、考场参加笔试,缺少上述证件之一者,不得参加笔试。
4.成绩查询:笔试成绩通过西北人才网:http://www.xbrc.com.cn查询。
(四)资格复审
按笔试成绩高分到低分排名,确定进入现场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复审人员请于2020年6月23日,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前往甘肃省人力资源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三楼大厅(广场东口省财政厅对面)进行资格复审。
1.应聘人员信息登记表;
2.居民身份证、户口本、高中毕业证、退伍证;
3.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登录中国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按提示生成)。
现场资格复审期间,将对考生身高进行现场测量,不足标准的,将不予资格复审,取消面试资格。
(五)面试
1.按照笔试成绩排名及现场资格复审结果,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2.面试时间及地点:以通知形式通过西北人才网发布。
3.报考人员须持准考证、资格复审审核结果和有效身份证明,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
成绩查询:面试成绩通过西北人才网:http://www.xbrc.com.cn查询。
(六)综合成绩
笔试、面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综合成绩中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面试、笔试如出现小数,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缺考者,不计算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七)体能测评
根据综合成绩高分到低分排名,确定进入体能测评人员名单。
体能测评时间及地点:以通知形式通过西北人才网发布。
参加体能测评人员,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明(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或派出所出具带有影像的户籍证明),缺少证件者,不得参加体能测评。
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人社部发〔2011〕48号)组织进行,体能测评共3个项目:男子组10米×4往返跑、1000米跑和纵跳摸高;女子组10米×4往返跑、800米跑和纵跳摸高。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不进入体检程序。
体能测评标准如下:
(八)体检
体检时间及地点:以通知形式通过西北人才网发布。
1.按照报考人员综合成绩排名及体能测评结果,确定参加体检的人选。体检按有关规定在三甲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须提供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明。
2.体检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体检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执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项目不进行复检。
3.因体检不合格产生的空缺,按照岗位综合成绩排名及体能测评结果依次进行递补。
(九)政审
体检合格者进入政审环节,由市监委会同市公安局对报考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察。因政审不合格产生的空缺,按照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十)公示
政审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西北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如无影响其聘用的相关情况,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因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其录用资格。
(十一)聘用
1.被确定为聘用人员的,与甘肃人力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组织岗前培训。招聘人员首次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为2年,实行2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后,不能胜任工作的,与其解除劳动关系。
2.被确定为聘用人员的,须与用人单位签订《服务承诺书》。合同期限内,若因个人原因提出离职的,须提前30天提出书面离职申请,经用人单位同意后,方可办理离职手续。
(十二)注意事项
1.在整个招聘工作期间,报考人员请在指定网站(西北人才网)及时关注公告、通知、公示等相关信息。此次招聘考试无任何指定培训机构及复习资料。
2.体能测评合格未进入体检环节考生,全部进入后备补录库,待留置陪护岗出现空缺时,可按程序进行体检、政审补录聘用。
四、工资待遇
本次招聘的警务辅助人员属合同制聘用人员,不占用编制,不享受人民警察待遇。主要在留置场所从事陪护、安全保障等工作,执行陪护任务期间实行封闭式管理。
聘用后,试用期工资为2800元/月(含个人应缴纳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试用期满后,本科学历工资定为3542元/月,大专学历工资定为3521元/月(含个人应缴纳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其他工作补贴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报名咨询电话:0931-8727856(甘肃人力资源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报名技术咨询电话:4008389296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