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医疗卫生类专业技术人员15名,均为事业编制人员。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2020年白银市平川区乡镇卫生院公开招聘紧缺专业人员岗位条件表》。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
(二)遵纪守法,热爱医疗卫生事业,积极进取,乐于奉献,吃苦耐劳,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
(三)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不含职业技术院校)及以上应届(往届)毕业生(具体学历、专业及其它资格条件以岗位表要求为准)。
(四)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及以下(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五)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1.曾因违法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的人员;
3.白银市范围内已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4.现役军人;
5.农村免费订单定向医学生;
6.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七)其他符合《白银市加强和改进卫生健康人才引进工作实施方案(试行)》条件的,由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三、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成立平川区2020年乡镇卫生院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领导小组统一组织,按照发布公告、组织报名、资格审查、综合能力答辩、体检考察和公示等步骤进行。
(一)组织报名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每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1.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20年6月1日-6月3日。
报名地点:白银市平川区卫生健康局二楼小会议室(复兴路135号)。
2.报名有关材料
报名时,应聘人员需提供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近期正面免冠2寸蓝底彩色照片3张。应届生需提供现就读院校《学校推荐函》,往届生需提供毕业证、《择业通知书》或《就业报到证》,现场填写《诚信承诺书》、《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
(二)资格审查
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公告中报考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发现,取消报考资格。
(三)集中组织面试
1.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入面试环节。面试采取两轮淘汰制。具体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由领导小组按照岗位需要,选取有关专家成立面试评审组,组织面试。第一轮面试后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第二轮面试对象。
3.如招聘岗位报名人员仅为1个,无需面试,直接进入体检考察环节;如通过两轮面试,成绩相同人员,进行加试。
4.对持有执业证、资格证的人员优先录用;对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优先录用;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的取消录用资格。
(四)体检考察
1.健康体检:体检工作统一在白银市中心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体检人员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文件执行。对于体检过程中,因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空缺岗位人选可根据面试成绩依次递补。
2.考察: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采取多种形式,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相关人员对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考察,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等情况,全面、客观、公正地予以评价。考察后,写出书面考察意见。考察对象需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等政治审查资料。考察中发现提供虚假材料、填报虚假信息的应聘人员,不予聘用,空缺岗位人选可根据面试成绩依次递补。
(五)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在平川区人民政府网站、平川在线、平川融媒、平川区卫健局微信公众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没有异议的,予以聘用;对有问题反映的,经调查核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空缺岗位人选可根据面试成绩依次递补。
四、招聘结果备案和聘用
经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合格的人员,由区卫健局审批,招聘结果分别报区编办、区人社局备案。组织、编制、人社等部门按照有关规定,为聘用人员办理入编手续、备案制管理手续和工资手续。聘用人员管理按照有关规定全部实行承诺制,一经聘用,必须承诺在聘用单位服务满5年方可调离(规范化培训期间除外)。违约聘用人员纳入诚信体系,并按有关规定,向用人单位交纳录用后领取全额工资1倍的违约金。
五、监督检查
人才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确保按需引人、人岗相符。严格执行工作程序、工作制度和保密规定,严肃考试纪律,对违反招聘考试纪律的报考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考试资格、取消聘用资格的处理。对违反考试纪律的相关人员,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从事公开招聘工作的人员凡与报考者有需要回避的亲属关系的,要实行公务回避。
咨询电话:平川区卫生健康局办公室:0943-6622812
监督电话:平川区卫生健康局纪检室:0943-66218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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