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共计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20名,其中:
(一)社区综合岗位:16名,面向未就业应往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招聘;
(二)社区服务岗位:4名,面向在社区工作满3年以上且仍在岗人员中定向招聘。
二、招聘条件
(一)招聘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2.政治素质好,综合能力强,身体健康,热爱城市社区工作。
3.未就业应往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或在社区工作满3年以上且仍在岗的人员。
4.具有临泽户籍(指落户时间为2020年6月1日前或临泽生源);未就业毕业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5年6月1日以后出生);已在社区工作满3年以上且仍在岗者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5年6月1日以后出生)。
5.未就业毕业生须取得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2020届毕业生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校出具的证明方可报名);已在社区工作满3年以上且仍在岗者须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6.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及其他影响正常工作的疾病。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有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4.曾在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
5.有法律规定不得录取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已通过公开招考被临泽县公安、环保、城市执法、民政、水务、统计等部门及事业单位聘用的协管和辅助等人员,不得参加本次招聘。
三、招聘程序
(一)组织报名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程序如下:
1.提交报考申请
报考人员在2020年6月11日至6月15日登录临泽县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gslz.gov.cn),点击“临泽县公开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专栏,注册登录账号(注册时必须准确填写本人姓名和身份证号,该账号是报考人员报名、网上缴费、打印准考证、查询成绩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妥善保存),按提示要求逐项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附件。提交报名截止时间为2020年6月15日18:00。
网上报名时,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符合报考条件,否则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对填报信息不真实或伪造、变造、冒用有关证件、材料骗取资格的,一经发现,即取消报考资格。
2.网上资格审查
2020年6月12日至6月16日,严格按照应聘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网上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截止时间为2020年6月16日18:00。
3.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报考人员于2020年6月12日至6月16日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本人是否通过资格审查。
4.报名缴费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于2020年6月12日8:00至6月16日22:00期间,登录临泽县人民政府门户网进行网上缴费。报考人员缴纳考务费150元。未按规定时间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5.网上打印《准考证》
报考人员在报名确认和缴费成功后,于2020年6月19日9:00至6月20日18: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进入“临泽县公开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专栏下载打印《准考证》,并妥善保管,以备后续各环节使用。考试、体检等各环节无《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方式。各岗位招聘名额与报名人数之比达不到1∶3比例的,招聘名额依次递减。其中,社区服务岗位递减的名额,等额划拨社区综合岗位。
考试内容为综合公共基础知识。答题时间为120分钟,试卷满分100分。
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时间和地点为准。
应试人员必须携带网上打印的《准考证》和与报名时一致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参加笔试,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笔试。身份证遗失的报考人员,应在公安派出所补办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
(三)成绩公布
考试成绩在临泽县人民政府门户网公布,供考生查询。
社会工作学、社会学、心理学、管理学、法律等专业的高校毕业生,法律援助、医疗卫生、环境保护、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等专业社会人才及持有社会工作者职业证书的人员,在分数并列时可优先聘用。
(四)资格复审
考试成绩公布后,根据考试成绩排序,确定资格复审名单。招聘单位根据资格复审人员网上报名信息、本人提供的有关证件(户口本、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等)原件和复印件,严格审核认定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对不符合报考条件、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资格复审所需材料、提供材料信息不实的报考人员,一律取消资格。
(五)体检
根据考试成绩由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文件执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六)考察政审
体检结束后,由沙河镇负责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写出书面考察报告,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
体检和考察不合格者,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七)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在临泽县人民政府门户网上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者确定为聘用对象。其中,应届毕业生于2020年8月15日前未能取得毕业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后,由沙河镇与聘用对象签订劳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首次合同期3年,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合同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和本人工作情况决定是否续签。
四、工资福利待遇及管理
1.专职社区工作者基础工资每月2500元(含社会保险费个人部分),绩效工资每月300元,由单位考核后发放。
2.专职社区工作者工作满一年且考核合格者,从次年1月起基础工资每月增加50元,以后每年根据上年度考核结果增加。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的,从次月起每月增加补贴100元。
3.依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
4.专职社区工作者日常管理、绩效考核由各社区具体负责实施,不占用机关事业单位编制,不具有公职人员身份,不享受国家工作人员相关待遇。
5.按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公休假、生育假等福利待遇。
五、组织实施及监督
招聘工作在临泽县公开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和县民政局负责组织实施,并接受县纪委监委和社会各界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
咨询电话:县委组织部 0936-5520651
县人社局 0936-5525802
技术咨询 0931-8726331
监督电话:县纪委监委 0936-55210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