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职位及人数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3名(执行庭),聘用制司法警察5名(基层法庭)。
二、招聘资格条件
(一)聘用制书记员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2.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有较好的计算机操作能力;
3.年龄在20周岁以上(1999年11月1日以前出生),30周岁以下(1989年11月1日以后出生);
4.限男性,身体健康,遵纪守法,吃苦耐劳,能胜任书记员岗位工作;
5.法律专业或有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考虑。
(二)聘用制司法警察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2.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
3.年龄在20周岁以上(1999年11月1日以前出生),30周岁以下(1989年11月1日以后出生);
4.限男性,身高1.75米以上,身体健康,遵纪守法,吃苦耐劳,能胜任司法警察岗位工作;
5.法律、警察、体育专业毕业、退伍军人或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考虑。
(三)应聘者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聘用:
1.本人有行政或刑事处罚记录的;
2.近亲属正在服刑或有刑事处罚记录的;
3.本人或近亲属有吸毒、赌博等不良嗜好的;
4.本人或近亲属有参加邪教组织的;
5.其他不适宜在人民法院工作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发布公告、组织报名、资格审查、面试、政审、公示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通过瓜州在线、瓜州法院官方微信发布招聘公告。
(二)组织报名。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人员需填写报名表,同时提供以下材料: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二寸彩色照片1张;有相关工作经验者提供工作证明。
报名时间:2019年11月8日至11月18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节假日不报名。
报名地点:县法院政治部(311室)
(三)资格审查。由县法院政治部组织人员对报名参加应聘的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四)面试。组织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参加面试。面试重点考察应聘人员口头表达能力、反应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仪表仪态等。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五)政审。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由县法院政治部抽调人员组成考察组,前往考察对象户口所在社区(村委会)和公安派出所,对考察对象作进一步了解。
(六)确定人选。对考察政审合格的,由县法院政治部报请院党组研究确定拟招聘人选。
(七)公示。对拟聘用的人选按有关规定在县法院官方微信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四、人员录用及工资待遇
(一) 签订合同。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按有关要求和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拟招聘对象试用期1个月,期满合格的,签订正式劳动合同。
(二) 工资待遇。参照瓜州县人民法院现有聘用制工作人员工资待遇执行,基层法庭聘用制司法警察另享受生活补贴200元。
五、其他事项
1.为保证队伍的相对稳定性和良好的接续,招聘人员在我单位工作时间至少应满一年。因个人原因,不能满足该条件的,请慎重选择;
2.参加报名的人员,应保证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凡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招聘资格或解除合同;
3.执行庭聘用制书记员食宿自理,我单位不予解决;基层法庭聘用制司法警察提供食宿,伙食费自理。
4.其他未尽事宜,由县法院政治部负责解释。
联系人:赵军
联系电话:0937-5945677 15293477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