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工作需求和省委编办批复,我市计划在西北师范大学秋季招聘会期间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一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小学教师29名,其中语文13名(其中农村3名)、数学8名(其中农村2名)、英语2名、音乐1名(农村)、体育3名、美术1名、信息技术1名;管理岗位研究生1名。
二、招聘对象
(一)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应届毕业生。
(二)往届未就业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三)嘉峪关市目前在岗的基层服务项目和民生实事就业项目中符合条件的人员。
三、招聘条件
(一)报考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有扎实的专业基础理论和实践能力。
2.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具有适应工作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本科学历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9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研究生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4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
4.报考教师岗位应具有相应岗位教师资格证并符合招聘岗位专业条件,招聘岗位专业类别划分,参照2016年《甘肃省考试录用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报考专业分类参考目录(试行)》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执行。
5.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人员,在报名时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等有关证明材料。
6.2020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于2020年7月30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7.报考教师岗位的嘉峪关市目前在岗的基层服务项目和民生实事就业项目人员学历、年龄不限,其他条件须符合统一要求。
8.岗位所需要的其它条件,详见《嘉峪关市2019年秋季教育系统事业单位校园公开招聘教师及管理人员岗位简表》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到党纪、政纪(校纪)处分或刑事处罚,正在处分(罚)期间的。
3.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学生、现役军人。
5.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可不受理应聘的人员。
四、招聘组织
招聘工作由市人社局牵头,会同市委编办、市教育局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招聘工作采取统一报名,统一资格审查,统一考试,统一签约的方式进行。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岗位要求的相关报名材料到招聘会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19年11月9日8:30-16:00。
报名地点:西北师范大学本部教学3号楼。
(二)现场确认和资格审查
现场确认和资格审查时间:2019年11月9日8:30-18:00。
现场确认和资格审查地点:西北师范大学本部教学3号楼。
现场确认须提交以下材料:
1.《嘉峪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提前下载,A4纸双面打印,现场提交)。
2.2020年即将毕业的在校生提供就读高校毕业生就业部门出具的推荐证明、就业协议书、教师资格证(全国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单)和普通话等级证、就读院校盖章确认的学业课程成绩单等相关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往届毕业生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仅离校未就业毕业生提供)、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等相关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基层服务项目和民生实事就业项目人员另提交单位主管部门出具的项目身份证明材料。
3.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报考岗位所需的其它证明材料。
资格审查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负责。符合岗位条件的全部进入面试环节。
(二)考试。本次招聘教师岗位采取面试与试讲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最终成绩以试讲成绩为准。管理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为最终成绩。
1.面试
教师岗位根据《甘肃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面试办法(试行)》,采取问答的方式进行。面试主要考察应试者的仪表仪态、口头表达、心理素质、专业知识、职业理解等教育教学基本素养和能力。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照拟招聘人数与试讲人员1:3的比例确定试讲入围人员,达不到1:3的比例的,全部进入试讲环节。
管理岗位按照结构化面试方式,重点测试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解决问题的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逻辑思维能力等。管理岗位面试成绩设合格分数线,合格分数线为8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取消应聘资格。
面试成绩现场向考生公布,考生现场确认后签字。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试讲
教师岗位试讲根据《甘肃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面试办法(试行)》进行。参加试讲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根据应聘岗位学科在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试讲,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试讲内容根据现行教材命题,考生现场抽题,满分100分,考生备课时间30分钟,讲课时间20分钟,依次试讲。
其中:
(1)信息技术学科试讲含上机操作,每项占50%。
(2)音乐学科试讲含专业基本功现场展示,展示内容为声乐或器乐(所需乐器自备),每项占50%。
(3)美术学科试讲含专业基本功现场展示,展示内容为现场作画,每项占50%。
(4)体育学科试讲内容为所学专业室外实践课。
试讲成绩保留两位小数,现场向考生公布,考生现场确认后签字。试讲成绩设合格分数线,合格分数线为8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取消应聘资格。试讲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确定签约人选。管理岗位面试和教师岗位试讲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最终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各招聘岗位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签约人选。
(四)考察。考察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通过征询应聘人员毕业院校、原户籍地公安派出所、乡镇(社区)意见,对考察人选的政治素质、遵纪守法、道德品质等进行综合考察。
(五)资格复审。考察合格人员持本人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身份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原件,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不按时参加资格复审或复审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复审合格的,进入体检环节。
(六)体检。由市人社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在指定医院组织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七)公示及聘用。根据考核、考察及体检情况,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拟聘用人员,在市人社局、市教育局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招聘单位按照《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并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招聘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六、监督检查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工作程序、纪律、工作制度和保密规定。为保证公开招聘工作的严肃性、公正性和透明度,邀请市纪委(监委)对招聘工作进行监督。
七、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不指定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
(二)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三)本次招聘的岗位,一经聘用,5年内不允许调离招聘单位。
咨询电话:
市人社局:0937—6789787
市教育局:0937—6225900 0937—6224816
监督电话:0937—6322058
嘉峪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嘉峪关市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