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按照德才兼备、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实行公开条件、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公开监督、统一聘用。
二、招聘岗位
市高级中学(2人):语文2名;
市初级中学(3人):语文1名;数学1名;政治1名。
三、招聘条件和要求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热爱祖国,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
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服从组织安排。
(二)资格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热爱教育事业,有良好的师德师风,志愿服务合作市教育事业。
2.身体健康,无任何不良嗜好。
3.甘南州户口(户籍迁入截止时间为2020年10月18日)。
4.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普通类教育专业应往届高校毕业生,考生需持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证、学位证、任教学科与报考岗位一致的初中或高中教师资格证。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在国(境)外取得的学历学位的人员,在报名时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认证材料。
6.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行政处罚的;受到党纪、政纪(校纪)处分或刑事处罚,正在处分(罚)期间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曾被开除公职的;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近5年内在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考中有舞弊行为被取消报考资格的,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5)曾参与不稳定事件的。
(6)合作市公务员(含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辞退的。
(7)在校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学生、现役军人。
(8)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可不受理应聘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2020年10月26日至10月28日(共3天)。
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市教育局办公室(合作市政府统办楼5楼)。
(二)资格审查
市人社局负责考生资格审核,市教育局负责教育专业及教师资格审核。
(三)报名方式及要求
1.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2.报名时,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并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薄、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打印)、教师资格证(全国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单和普通话等级证)、就业报到证(择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近期红底正面免冠一寸照片4张。未能在报名时按要求提供相关证件或发现提交信息及证件有弄虚作假者,将取消本次招聘资格。
3.每位考生只限报考一个职位。
4.本次招聘考试不收取任何费用。
5.报考职位人数须达到1:2的开考比例,报名结束后,如未达到开考比例,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四)考试
本次考试采取面试形式进行。
1.考试内容与计分方法
考试内容为试讲和答辩,主要就应聘者的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责任感与进取心、应变能力、形象气质、实践操作等综合素质方面进行考察。
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每位考生的面试成绩按下列办法计算: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然后计算平均得分(保留二位小数)。
2.面试时间及要求
(1)面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面试通知单领取地点:市教育局办公室
(3)面试时间:具体时间以面试通知单为准。考生需携带身份证、面试准考证确认身份后抽取面试序号等候面试。考生面试顺序按考生自己抽取的序号进行,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为15分钟。
3.试题在面试当天上午现场制定后密封,由专人保管,严格保密制度,现场开封。考生进入面试考场,由主考官向考生宣读面试试题。考官根据考生面试及答辩情况给出面试得分。
4.每名考生面试结束后,由工作人员计算出考生成绩并公布,考生当场签署姓名确认。
5.面试结束后,工作人员清点、检查、装订所有面试资料,由主考官、监督员、计分员签名后封存。
6.依据同一职位内考生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名,成绩并列者加试一轮复试,复试考题由考官现场编制,此次招聘教师均需教授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材,如不能使用普通话面试,则无面试成绩。
7.面试成绩汇总后当天向社会公布。
(五)资格复审
面试结束后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对进入体检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对确定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取消资格,经领导小组研究,空出岗位按本职位内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六)体检
面试结束后,由招聘领导小组组织拟聘用人员到县级以上公立医院进行体检(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15﹞1号)和相关文件规定执行;体检出现不合格人员,由本职位内按成绩由高到低的次序等额递补。
(七)人员确定
招聘教师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分职位确定拟聘用人员。
(八)公示
对拟招聘人员,由合作市紧缺教师招聘领导小组公示,公示期为5天。对公示中反映的问题,由市人社局、市教育局负责核实,对确定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取消资格,经领导小组研究,空出岗位按本职位内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九)聘用办法
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无异议后,由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报市政府研究审批,市人社局和市教育局按有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用人单位须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报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备案。
五、保障政策
所聘教师采用聘用制,聘期三年,聘用教师在聘用期间需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聘用期间享受同工同酬待遇,参照执行国家统一的工资标准(不享受其他福利待遇),按照有关规定缴纳社会保险,相关人员经费由同级财政保障。聘用期间聘用教师可参加报考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等各级各类招考。聘用服务期满后,若不再续聘,则聘用协议自然终止,协议双方关系自行解除。
六、疫情防控要求
所有参加笔试人员在近期避免前往疫情风险地区,近14天有青岛旅居史及密切接触人员,应尽快主动向所在街道或单位报告相关情况,按要求进行核酸检测并接受街道健康管理,必须提供7日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由省外返回合作市或者前来合作市的考生,必须提前14天向所在社区医疗卫生服务部门报备,如实报告近14天活动轨迹,统一由社区报告市防控办,因考生谎报、瞒报造成后果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情节严重者,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合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合作市教育局
2020年10月20日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0ut-86iqRNFvSacW9qKOU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