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选调原则
(一)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人岗相适的原则。
二、选调计划
共选调教师32名,其中:新华中学15名(语文4名、数学4名、物理2名、地理2名、历史1名、体育1名、音乐1名),城关小学17名(语文10名、英语3名、音乐1名、体育2名、美术1名)。详见《公开选调新华中学、城关小学教师计划表》。
三、选调范围和条件
(一)选调范围
全县公办中小学(幼儿园)财政全额拨款在岗教师。
(二)报考条件
1.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
(2)具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改革创新精神,恪尽职守,乐于奉献。
(3)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及选调岗位要求的具体条件。
2.具体条件
(1)学历:初中教师岗位须具备国民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小学教师岗位须具备国民教育大专及以上学历。
(2)教师资格:初中教师岗位须具备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小学教师岗位须具备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
(3)普通话等级:须具有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证书,其中语文教师岗须具有二级甲等及以上证书。
(4)专业:全日制学历所学专业与选调岗位学科一致或相近;全日制学历所学专业与选调岗位学科不一致,但近三年连续担任选调岗位学科教学的,可报考除音乐、体育、美术之外的选调岗位。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党纪政务处分且在影响期内的;
(2)被立案审查尚未结案的;
(3)见习试用期内的;
(4)三支一扶、特岗计划等服务期内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20年8月17日至19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2:30至6:00),共3天,逾期不予补报。
2.报名地点:天祝县教科局二楼202室。
3.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填写《天祝县公开选调新华中学、城关小学教师报名表》(一式一份,不得涂改),经所在站校审核加注意见并盖章。
(2)报名时,须提交报名表、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全日制及在职学历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全日制学历所学专业与选调岗位不一致但符合报考条件的还需提供由任教学校出具的近三年任课情况证明)。近期正面免冠彩色同底1寸照片2张(背面注明姓名和报考岗位)。委托他人报名的,还需提供本人亲笔签名的委托书。
(3)符合报考条件对象每人限报一个岗位,不收取报名费。
(二)资格审查。按照选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对报名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现场审查,审查合格的,报名参加选调;审查不合格的,向报考人员及时反馈。通过资格审查报名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凭身份证到报名地点领取笔试准考证,逾期不领取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根据选调岗位分学科分别进行,由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
1.笔试。笔试开考比例(各岗位计划选调人数与报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1∶3,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经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可降低比例,但不得低于1:2,仍达不到的,减少或取消选调计划。
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实行百分制。笔试内容为相关学科专业知识和教育综合知识,笔试时间和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参加笔试时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或公安部门出具带有打印照片的户籍证明),按准考证上的规定参加笔试,缺少上述证件之一者,不得参加笔试。
2.面试。笔试结束后,根据各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各岗位计划选调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末尾出现成绩并列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经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可降低比例,但不得低于1:2,仍达不到的,减少或取消选调计划。
面试采取说课方式,实行百分制,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说课内容从现行中小学相关学科教材中随机确定,同一岗位说课内容相同。面试时间和地点以通知单为准。
进入面试环节的人选如果放弃面试资格,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面试时报考人员临时放弃面试资格的,按实际参加人员组织面试。
3.公布成绩。笔试、面试结束后,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公布成绩。
(四)组织考察
1.考察对象确定。根据应试人员最终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各岗位选调计划人数等额确定考察对象,应试人员的最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最终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末位出现最终成绩并列的,将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为考察对象,面试成绩仍相同的,一并确定为考察对象。
2.考察。考察工作采取资格复审、征求意见、查阅档案等方式,对考察对象的现实表现情况以及与公开选调岗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
3.确定选调人员。根据考察情况,考察组撰写考察报告,提出拟选调对象名单,经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后,提请领导小组会议审定。
因自动放弃考察资格或考察不合格而形成的岗位空缺,从同一岗位报考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拟选调人员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
(六)办理调动手续。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提交相关会议研究后办理调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选调。
五、注意事项
(一)本次公开选调不收取任何费用,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组织任何形式的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选调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三)本公告由天祝县公开选调新华中学、城关小学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935-3130313
监督电话:0935-3121231
0935-3121267
附件:
天祝县公开选调新华中学、城关小学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8月15日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XQN0i_R2bk1Jk91jw3GZe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