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计划
招聘专业人才33名。具体岗位、专业详见附表。
二、招聘对象
全日制普通高校医疗卫生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其中临床医学、麻醉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三个专业2019届未就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可以报考。具体要求详见《庆阳市妇女儿童医院2020年公开招聘医疗卫生类急需紧缺人才岗位简表(第二期)》。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
2.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诚实守信;
3.热爱医疗卫生事业,乐于奉献,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4.具备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等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招聘,不予办理聘用手续:
1.毕业时未取得毕业证及学位证的;
2.在校期间受过处分的;
3.提供虚假证件及材料的;
4.毕业证书上标明的专业与招聘专业不一致的;
5.体检不合格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时间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2020年7月31日8:30—16:30在庆阳市中医医院综合楼402室(庆阳市西峰区古象西路10号)现场报名。报名时应聘人员须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就业协议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寸免冠白底近期照片4张;应届毕业生如不能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就业报到证的,还须提供所就读院校毕业生就业部门出具的证明(在校期间有无不良记录)、学习成绩单(需盖章)、《庆阳市202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医疗卫生类急需紧缺人才院校推荐表》,研究生必须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五、资格审查
招聘人员报名资料经庆阳市妇女儿童医院初审、复审后参加考试,各岗位优先招聘博士、硕士研究生、“双一流”院校本科生后,剩余计划招聘非“双一流”院校本科生。
六、考试及体检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均实行百分制。博士研究生面试合格直接确定为拟聘人选;硕士研究生、“双一流”院校本科生直接进入面试;非“双一流”院校本科学历应聘人数与招聘计划比例等于或小于1︰1时,只进行面试。面试成绩低于70分者不予聘用。笔试采取闭卷形式,主要测试西医基础知识、中医基础知识及医院确定的有关内容。面试人选以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计划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拟聘人选按照应聘人员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70%+面试成绩×30%或总成绩=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各岗位招聘计划末位成绩出现并列时,采取加试的办法确定拟聘人选,拟聘人选确定后,现场签订就业协议。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拟聘资格,空缺岗位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及聘用
体检合格者在庆阳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庆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庆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接到反映问题,经核实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拟聘资格,空缺岗位不再递补。公示无异议者,按照有关程序报市级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核备案,审核备案后与庆阳市妇女儿童医院签订正式聘用合同,为事业编制正式职工,按照《甘肃省事业单位实行聘用合同制管理办法》和聘用合同管理,执行国家现行事业单位新进入人员工资标准。
八、优惠政策
本次公开招聘的急需紧缺人才在执行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标准的同时,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按不同类别和学历层次给予相应优惠政策。
1.医学类博士研究生,给予20万元住房补贴,按年度平均金额分5年付清,同时一次性给予2万元安置费。
2.医学类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签约5年以上的给予15万元住房补贴,按年度平均金额分5年付清,同时一次性给予2万元安置费。
3.“双一流”大学医学类全日制本科生,签约5年以上的给予15万元住房补贴,按年度平均金额分5年付清。
九、有关事项
1,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等须于规定日期前取得。
2.此次聘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在最低服务年限内,不得借调、调动到其他单位或参加其他单位招聘(招考)。
3.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有关规定,对有恶意报名、扰乱招聘秩序、不服从管理、弄虚作假或骗取资格等行为者,一经查实即取消拟聘资格,并将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为五年以上。情节严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移交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招聘单位及工作人员发生违规违纪行为的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4.本次招聘由庆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庆阳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监察机构全程监督。
5.未尽事宜按照公开招聘政策文件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934-86101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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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庆阳市妇女儿童医院2020年公开招聘医疗卫生类急需紧缺人才岗位简表(第二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