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按照德才兼备、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实行公开报名、公开考试、统一聘用。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拟招聘中学普通类教师20名,招聘计划及资格要求如下:
三、报考条件和要求
(一)报考条件
1.持有全日制高校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的毕业生。
2.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传染病和精神病史,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生源要求为甘肃省内户籍。
5.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志愿服务玛曲县教育事业。
6.热爱教育事业,有良好的师德师风,能安心在玛曲县工作。
7.本科学历年龄要求30周岁及以下(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研究生学历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8.在国(境)外取得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的人员,在报名时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认证材料。
9.服从组织安排。
10.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行政处罚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曾被开除公职的。
(4)近五年内在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考中有舞弊行为被取消报考资格的,体检和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5)曾参与涉稳事件的。
(6)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不得应聘的人员。
(二)教师资格条件
1.已取得教师资格证的考生应具有与报考岗位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或由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全国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单(高中、初中任教学段),任教学科应与报考岗位学科相对应。
2.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等7部委《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要求,凡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教师资格认定关于思想政治素质、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等要求的高校毕业生,可以报名参加本次公开招聘,实施先上岗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再参加考试取得教师资格,报考岗位学科必须与所学专业一致。
四、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资格复审、体检、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0年 8月19日至8 月23日(09:00—12:00,14:30—18:00)共5天。
2.报名地点:玛曲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教育科技局窗口。报名方式: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如实填写《2020年玛曲县公开招聘中学普通类紧缺教师报名表》,报名时需提供本人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登录中国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按提示生成)、报到证(择业证)、教师资格证(全国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单)、身份证、户口本、户籍所在地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每位考生只限报考一个岗位。
4.考生报名时须携带近期红底正面免冠二寸照片6张。
5.本次招聘考试不收取报名费用。
(二)招考方式
1.笔试:统一进行专业知识测试。
(1)笔试时间:2020年 8月30日(星期日 )09:00—11:00。
(2)笔试地点:玛曲县藏族寄宿制高级中学
(3)准考证领取时间及地点:2020年8月28日-29日09:00—18:00在玛曲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教育科技局窗口领取。
(4)各岗位报名人数须达到120%的开考比例,如达不到开考比例,报经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取消岗位或核减岗位招聘人数至达到开考比例。
(5)除英语学科外,其他学科考试试卷均使用全国通用语言文字作答。
(6)笔试成绩公示5天。
2.资格复审。
根据岗位计划招聘人数,按照笔试成绩1:1.2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名确定入围资格复审人员。未达到成绩合格线的考生不进入资格复审,该招聘岗位按比例核减或取消,岗位名次末尾并列人员一并进入资格复审。领导小组对入围资格复审人员的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报到证(择业证)及户籍等相关证件资料进行复审,未能在资格复审时按要求提供相关证件的或发现提交信息及证件有弄虚作假的,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将取消本次招聘资格。经领导小组研究,由本岗位内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次序进行等额递补。
3.体检。资格复审结束后,按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岗位名次末尾并列人员一并进入体检。体检不合格的人员,从资格复审合格人员中由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考生,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医院由县招考办指定并组织复检。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4.公示。对拟招聘人员,由招考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对公示中反映的问题,由县纪委监委、县人社局、县教育科技局负责核实,对确定不符合录用条件的报经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取消资格,并由本职位内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次序进行等额递补。
(三)聘用办法
1.对公示无异议的,由领导小组报县政府研究同意后,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报县人社局、县教育科技局备案。聘用人员实行聘用合同制管理,聘用期限五年(含试用期一年),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聘用合同一年一签。
2.聘用期间累计两年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聘用服务期满后,聘用合同自行终止。
(四)待遇
聘用期间执行同类聘用教师的工资标准〔工资包括:岗位工资、薪级工资、教护10%(不含高中)、艰边津贴、工资区类差、高原补贴、保留工资、生活性补贴、工作性补贴、甘南藏区津贴〕。其余工资福利待遇均不享受(冬装费、取暖费、业绩考核奖、奖励性绩效工资等)。按照有关规定缴纳社会保险(五险)。
(五)岗前培训与上岗任教
1.对招聘人员进行入职前师德教育和教学培训工作。
2.招聘人员必须服从县教育行政部门的统一安排,到合同约定的学校上岗任教。
3.未取得教师资格证先上岗的聘用人员,需在1年试用期内,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在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五、监督
本次招考聘用工作由县纪检部门及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考生家长全程监督。设立监督举报电话:0941-6129358,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六、其他事项
(一)疫情防控相关要求。
1.对高风险区来玛人员,全部落实就地集中隔离14天,期间不少于两次核酸检测,隔离期间食宿费用自理。
2.对中风险区来玛人员,如能提供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移交目的地落实居家健康监测措施,于第7天至第10天进行一次核酸检测;不能提供核酸检测证明的,应立即临时留观并进行核酸检测,临时留观期间食宿费用自理。检测结果为阴性的,移交目的地落实居家健康监测措施,于第7天至第10天进行第二次核酸检测。
3.对低风险区来玛人员,持有甘肃健康码“绿码”且体温正常的,可有序流动。
(二)为了便于随时通知考试相关事宜,请考生务必保证24小时通讯畅通。
(三)本次招聘考试实行“裸考”,考生参加笔试时仅需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其它物品一律不得进入考点。
(四)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教材,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
咨询电话:
玛曲县教育科技局人事股 0941-6124865
玛曲县人社局人事人才办 0941-6121055
玛曲县教育科技局
玛曲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8月12日
文章来源:http://rsj.gnzrmzf.gov.cn/info/1092/5401.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