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计划
共计划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6名,具体包括:州医院10名,州中医医院11名、州妇幼保健院1名、州疾控中心3名、州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站1名。
二、招聘范围及学历和相应资格要求
面向全国招聘医学类专业未就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高校毕业生或2020年全日制本科及以上高校应届毕业生,具体招聘单位、专业、计划、条件详见附件。
三、招聘条件
1.享有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具备各招聘岗位的专业、学历等其他条件。
3.具备全日制本科学历人员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4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具备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的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9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4.身体健康。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或不予招聘:
1.资格复审结束前,未取得相应学历、相关证件或不具备相关招聘条件的。
2.截止公告发布日,尚在临夏州内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正式工作人员。
3.在各级人事考录招聘考试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诚信档案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人员和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的人员。
5.提供虚假证件及材料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本次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请考生登录报名系统并仔细阅读系统提示内容,严格按照系统要求规范填写报名申请。每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名申请。报名前,应聘人员要仔细阅读《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和“招聘岗位条件”,于2020年4月20日8:00-4月24日20∶00登录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网(www.linxia.gov.cn),进入报名系统注册并填报报名信息,提交报名申请,填写完报名信息后务必进行报名信息提交审核,未按报名流程报名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网上注册时必须准确填写考生本人姓名、身份证号和手机号码等信息,并妥善保管登录名和密码。注册完成后,上传经“人事考试照片审核处理工具”软件生成的照片。因应聘人员通讯不畅通、提交信息不真实、不准确等原因造成应聘人员无法考试、耽误资格审核及体检等后果的,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
2.资格初审。网上报名资格初审工作与考生网上报名同步进行。提交报名申请并通过资格初审后,不可更改,请应聘人员慎重选择报考岗位。
3.查询资格初审结果。资格初审结果将通过报名系统本人报考页面公布。应聘人员提交报名申请后,请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本人是否通过资格初审。报名截止前,已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不能改报其他岗位;报名后尚未进行资格初审或资格初审未通过的,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4.查询报考人数。应聘人员可通过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网查阅报考人数及审核情况。
(二)准考证
准考证由考生登录准考证打印系统,按照提示打印并妥善保管,以备考试、资格复审、考察、体检等环节使用,无本人《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准考证打印系统开放时间另行通知。
(三)考试
1.笔试时间、地点
笔试于2020年5月在临夏州举行,具体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考试方式:
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3.考试内容:
笔试:采取闭卷的形式进行,考试内容为医学基础知识,笔试分值100分。笔试成绩如出现小数,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岗位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报名人员全部进入笔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时间不少于10分钟),面试分值100分。面试成绩如出现小数,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笔试结束后,面试实施方案在面试开始前一周通过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网公布。面试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参加笔试人数达到面试比例的,按各岗位招聘计划3∶1的比例及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面试人员名单。参加笔试人数达不到面试比例的,按各岗位实际参加考试人员笔试末位成绩划定最低控制分数线,不低于控制线者进入面试。
4.确定成绩。按笔试成绩占70%、面试成绩占30%的比例计算应聘人员最终成绩(面试缺考、违纪及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计算最终成绩)。面试成绩如出现小数,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四)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拟聘用人员名单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及应聘人员最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各岗位招聘计划末位成绩出现并列时,笔试成绩高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笔试成绩相同时采用加试面试的方式竞聘。
(五)资格复审及考察
拟聘用人员持相关证件和材料于规定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并提交考察材料,具体时间及地点以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网通知为准。
资格复审及考察主要通过审核有关证件、材料、查阅档案、到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进行函调、听取有关方面意见、与本人进行面谈等多种形式,全面了解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采取实事求是的态度,全面、客观、公正地予以评价。严格按照中组部《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2014〕9号)要求,认真审查拟聘用人员档案,凡发现档案涂改、相关证件或材料涉嫌造假的,取消聘用资格。
如在规定时间内不能提交相关证件材料的,按自愿放弃对待。本公告所列明的所有招聘条件须在资格复审结束前取得为准,在资格复审结束后取得的视为未取得或不具备相关条件。资格复审及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按同岗位最终成绩依序等额递补。
(六)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文件执行。
体检人员应严格遵守体检规定和要求,做到身份真实有效,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对于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实的,取消聘用资格,按同岗位最终成绩依序等额递补。
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按同岗位最终成绩依序等额递补。
(七)公示
资格复审、考察及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间出现自愿放弃招聘资格人员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对公示期间被反映有问题的,经核实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招聘资格,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五、审批、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的,州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文通知,各用人单位组织为期一周的岗前培训,按照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有关规定,确定岗位等级、签订聘用合同、实施岗位聘用、兑现相应待遇,并实行一年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本次招聘的工作人员,一经聘用,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最低服务期限内不得调离招聘岗位。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具体违约责任和相关要求。
六、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在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网发布,州卫生健康委拥有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
(二)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四)应聘人员务必保持通讯畅通。
七、组织实施及监督
本次招聘在2019年临夏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进行,由州人社局牵头,州卫生健康委负责具体组织实施,领导小组办公室全程指导,州纪委监委派驻州卫生健康委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为保证招聘工作公正公平,全过程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告、面试方案、考试成绩、拟聘用人员名单等有关信息将及时在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网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监督电话:
州纪委监委派驻州卫生健康委纪检监察组 0930-6282385
(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联系电话:
临夏州卫生健康委 0930-6281225
(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