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注意事项
1、凡公布拟进入体检程序的考生,请于2013年10月22日下午2:30-5:00,持本人身份证、网上打印的准考证和面试通知书统一到酒泉市人才交流中心(北关中医院对面)一楼大厅缴纳体检费,领取体检通知单,同时交纳2张1寸免冠照片,逾期则视为自动放弃。
2、考生在体检前的1到3天内,宜清淡饮食,不准饮酒,要注意休息,避免过度劳累,保持个人卫生。体检前一天晚上10:00后至体检当天抽血化验前不要喝水进食,以免影响体检结果的准确性。
3、参加体检的女性考生如在月经、怀孕或可能已受孕期间,请事先向市考录办说明情况,市考录办按照公务员招录有关规定执行。
4、所有参加体检考生在体检当天一律不准携带手机和其他通讯设备,凡携带不按要求上交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体检和录用资格。
5、考生可自己携带面包、馒头、矿泉水等食物,在抽血化验后进餐。
附件:酒泉市2013年招录机关公务员和参公单位工作人员拟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酒泉市2013年公务员考录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