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
4.年龄条件:本科学历毕业生为28周岁以下(1992年1月1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为35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为40周岁以下(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及技能等条件(详见附件1)。
6.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毕业时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或在校期间有不良记录者,所签就业协议无效,不予聘用。
三、招聘程序
(一)组织报名。报名时间为2020年3月9日至2020年4月8日,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电子邮箱)的方式,分别将以下资料以“岗位名称+姓名”命名投递至报考岗位的单位邮箱(见附件1)。
1.应聘人员填写《2020年灵台县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报名登记表》(附件2),并提供报名登记表(xls格式)、就读高校毕业生就业部门出具的证明(在校期间有无不良记录)、就业协议、学习成绩单、毕业生推荐表、身份证(PDF扫描件)。
2.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表和证件扫描件必须一致,各项信息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且符合公告条件,对提供不实信息而影响报名审核结果,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
3.办理聘用手续时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及要求的其他条件的应聘人员和提供虚假材料、填报虚假信息的应聘人员,不予聘用。
(二)资格审查。灵台县卫健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按照招聘岗位规定的条件,对应聘人员资格进行审查,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取消其面试资格。
(三)面试测评。成立由县卫健局和行业内专家、技术骨干组成的面试测评组测评,邀请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组织、人社部门进行监督,采取面试形式,由县卫生健康局统一组织实施,面试程序、时间、地点等在灵台县门户网站另行通知公布。
(四)签订就业协议。拟招聘人员确定后,由县卫健局将拟招聘人员毕业生推荐表、面试成绩册、就业协议等资料报县人社局审查备案,办理就业协议签订手续。
(五)资格复审和公示。签约人员毕业后,于7月底前,持就业协议、就业报到证、毕业证、学位证、学籍档案等到县卫健局报到。如在规定时间内不报到或不能提交上述证件资料的,按自动放弃对待。报到后,县卫健局将拟招聘人员相关资料审核后送县人社局进行资格复审,复审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资格复审合格的,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对公示中反映的问题,经核实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其招聘资格,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六)办理聘用手续。公示期满,对公示无异议人员,填写《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报市人社局审批,审批后取得聘用资格的人员,安排到岗工作,签订聘用合同,落实相关待遇。
四、咨询电话
灵台县卫生健康局 联系人:郭先生
联系电话:0933-3621812 15379207070
灵台县人民医院 联系人:赵先生
联系电话:0933-3621404 13830333613
联系电话0933-3625728 13195878329
灵台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联系人:杨女士
联系电话0933-3621128 13919543414
附件1:灵台县卫健系统事业单位2020年公开招聘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岗位列表
附件2:2020年灵台县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报名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