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品行端正,遵纪守法,热爱本职工作,身体健康。
2.招聘对象不限生源或户籍,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张掖市生源毕业生。
3.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一本及以上学历的2020年应届毕业生或往届未就业毕业生(职教中心专业课教师为全日制普通高校二本及以上)。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研究生学历人员。
4.具备与招聘岗位相匹配的其它条件。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主管部门 | 招聘单位 | 招聘人数 | 岗位名称 | 招聘对象条件 | 联系方式 | ||
学历及学位 | 专业 | 其它 | |||||
临泽县教育局 | 临泽县第一中学 | 1 | 教师 | 全日制一本及以上、学士及以上 | 化学 | 高中教师资格证,本科学历28周岁以下,研究生学历30周岁以下,研究生本科阶段学历为全日制普通高校一本院校本专业毕业,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 | 13519068878 |
1 | 教师 | 生物 | |||||
临泽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 | 1 | 文化课教师 | 全日制一本及以上、学士及以上 | 数学 | 高中教师资格证,本科学历28周岁以下,研究生学历30周岁以下,研究生本科阶段学历为全日制普通高校一本院校本专业毕业,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 | ||
1 | 文化课教师 | 音乐 | |||||
1 | 专业课教师 | 全日制二本及以上、学士及以上 | 化工类或机械类 | 本科学历28周岁以下,研究生学历30周岁以下,具备3年以上行业企业工作经历。 | |||
1 | 专业课教师 | 财会类或旅游管理类 | |||||
县属初级中学(县城) | 2 | 教师 | 全日制一本及以上、学士及以上 | 汉语言文学 | 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本科学历28周岁以下,研究生学历30周岁以下,研究生本科阶段学历为全日制普通高校一本院校本专业毕业,汉语言文学专业普通话二级甲等及以上,其他专业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 | ||
3 | 教师 | 数学 | |||||
1 | 教师 | 音乐学 | |||||
1 | 教师 | 美术 |
表中年龄在28周岁以下指1992年6月30日以后出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指1990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三、招聘程序
(一)组织报名
3月5日报名开始,3月11日(18:00)报名截止。符合报名条件的毕业生将就读高校出具的学历证明、学位证明、就业协议、学习成绩单(往届毕业生为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身份证、教师资格证或国考合格证明、普通话等级证、英语等级证、自荐材料及相关业绩材料、《2020年临泽县公开招聘中学聘用制教师报名登记表》(以上均为原件扫描件)及1分钟自我介绍视频(须显示全身体貌)等资料一并发送至邮箱(32239826@qq.com),并打包命名为“姓名+应聘学校学科+毕业院校(专业)”。
(二)资格审查
按照公告公布的招聘条件,对应聘毕业生进行资格审查。应聘人员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在招聘过程中为考生提供虚假材料的单位,将通过新闻媒体对其曝光。报考人员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5年内不准参加临泽县组织的相关招考(聘)。资格审查不符合报名条件的,通知本人。
(三)面试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办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人选确定与聘用管理
(一)拟聘人选确定
根据面试成绩按招聘计划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聘人选。凡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达不到1:2的,对其进行考察考核,认定能胜任本专业工作的,可确定为拟聘人选,认定不能胜任本专业工作的,不确定拟聘人选,该专业招聘计划减少或取消。
(二)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综合成绩,按照各岗位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按有关规定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时须提供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明。
应聘人员对体检结论如有异议,须在公布体检结论之日起三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在指定时间、指定医院进行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和复检费用均由体检者本人自理。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相关修订标准实施。
(三)签订就业协议
拟聘人员体检合格者签订就业协议,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资格。
(四)资格复审
正式聘用前,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对拟聘用人员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学籍档案等材料原件进行复审,复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毕业时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或在校期间有不良记录者,所签《就业协议》无效,不予聘用。如在规定时间内不报到或不能提交上述证件资料的,按自动放弃对待。
(五)公示和聘用
审查合格的拟聘人员面向社会公示7天,无异议者,按规定办理审批聘用手续。受聘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后,聘用人员在第一个聘期内(5年)若违约,由违约方向用人单位缴纳违约金,违约金在签订就业协议时由用人单位和受聘人员商议确定。受聘人员不胜任本职工作,不能履行岗位职责,年度考核或聘期考核不合格,聘用单位可以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由用人单位报经主管部门同意后予以解聘,并报人社部门备案。
五、待遇保障
聘用制教师正式聘用后与在编教师享受同等工资福利、职称评聘待遇。
六、组织实施及监督
招聘工作由县人社局、教育局会同各招聘单位组织实施。
本公告由临泽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936-5953176(临泽县教育局)
0936-5524529(临泽县人社局)
附件:2020年临泽县公开招聘中学聘用制教师报名登记表.doc
临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临泽县教育局
2020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