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定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定政办发〔2016〕165号)规定,经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因工作需要,陇西县公安局面向社会招聘40名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程序
坚持德才兼备的选人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发布公告、报名、现场测试、笔试、技能及体能测试、体检、政审、公示、聘用等程序,择优选拔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到陇西县公安局特警大队工作。
二、招聘人数及范围
共招聘40名辅警。男性35人,招聘对象为退役士兵、法律类、公安类、计算机类、财务会计审计类、体育类专业人员和陇西县公安局在职公益性岗位辅警。其中退役士兵、在职辅警具备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其它专业人员具备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女性5人,招聘对象为计算机类、财务会计类、陇西县公安局在职公益性岗位辅警,具备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优先招聘具有狙击、排爆、突击、侦察和防爆安检等专业特长人员。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公安英模配偶、子女和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先进个人。
三、招聘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2.具有陇西县户籍;
3.年龄为18周岁以上(2001年9月30日以前出生),30周岁以下(1989年9月30日以后出生);
4.男性身高不低于170cm,女性身高不低于160cm;
5.身心健康,裸眼视力达到5.0以上;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招聘为辅警:
(1)受过刑事或者治安管理处罚,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人员;
(2)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人员;
(3)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人员;
(4)其他不适合从事辅警工作的情形。
四、报 名
(一)报名时间、地点
2019年10月23日至10月25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在陇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东大厅(陇西县巩昌镇渭州路)报名,报名费每人150元。
(二)所需证件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考生须提供本人近期二寸免冠彩照2张,户口簿、身份证、毕业证、退伍证、奖励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公安英模配偶、子女和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先进个人报考者需提供相关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有专长的人员需提供有关单位发放的专业特长证书或奖励证书。在职人员报考还须提供所在单位及人事主管部门出具同意报考的介绍信(加盖公章)。凡提供虚假证件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所缴费用不予退还。
(三)现场目测
因职业要求,所有报名人员须现场目测合格后方可报名,凡目测有下列情形者不予报名:
1.男性身高低于170cm,女性身高低于160cm,裸眼视力低于5.0。
2.过于肥胖(实际体重超过标准体重25%以上)或过于消瘦(实际体重低于标准体重15%以上)者。标准体重(千克)=身高(厘米)—110。
3.骨、关节畸形;步态异常;影响功能及外观的指(趾)缺陷、畸形;影响面容或功能的各部位良性肿瘤、囊肿、瘢痕、瘢痕体质;颈强直、不能自行矫正的斜颈。
4.重度白癜风、影响面容的血管痣和色素痣,身体裸露部位有明显癜痕、疤痕、色素癍和身体其它大面积的疤痕挛缩;纹身者。
5.口吃、嗓音明显嘶哑者;耳廓畸形、鼻畸形;眼球突出、眼球震颤、内外斜视;三度龋齿、齿缺失并列在一起的超过两个、不在一起的超过三个者。
(四)准考证
考生于11月6日至11月7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到陇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东大厅(陇西县巩昌镇渭州路)领取准考证,考前不领取准考证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五、笔 试
1.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为11月9日上午9:00—11:00,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上的地点为准。
2.笔试内容
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内容涉及政治、经济、法律、时事、文史、公文写作及计算机应用等知识。
3.笔试要求
笔试实行全封闭式管理和百分制计算办法。本次笔试实行“裸考”,所有考点及考场不提供物品寄存服务,请考生提前做好物品寄存,并于考前40分钟到达考点,积极配合考点安检和监考人员的入场安全检查。参考人员只须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进入考点,缺少上述证件之一者不得参加笔试。考生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稿纸、通讯工具、电子设备(包括智能电话手表、计算器等)等其他任何物品进入考点,一经发现按违纪处理,取消考试资格,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今后三年内不得参加我县统一组织的招聘考试。笔试成绩将在陇西县人社局微信公众号、陇西县公安局微信公众号和微博公布。
六、技能测试
笔试结束后,考生中具有狙击、排爆、突击、侦察和防爆安检等专业特长的进行技能测试,技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生须保持报名时所留电话号码畅通,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测试,缺少上述证件之一者不得参加测试。测试成绩当场公布,不按时参加测试者视为自动放弃。
七、体能测试
报考人员全部进行体能测试,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育锻炼达标标准》实行百分制量化打分。项目为:5公里武装越野、引体向上、百米跑、4×10米往返跑、纵跳摸高,各占20分;女子项目为:3公里武装越野、一分钟仰卧起坐、百米跑、4×10米往返跑、纵跳摸高,各占20分。
测试时间、地点将在陇西县人社局微信公众号、陇西县公安局微信公众号和微博公布。考生测试时须携带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缺少上述证件之一者不得参加测试,不按时参加测试者视为自动放弃。
八、成 绩
招聘成绩实行百分制,总成绩=体能测试成绩×70%+笔试成绩×30%,具有狙击、排爆、突击、侦察和防爆安检等专业特长人员技能测试及体能测试达标者,直接聘用,剩余名额依据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确定拟聘用人员。
各项成绩如出现小数,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若报考者的总成绩在该岗位招聘人数的末尾出现并列时,优先聘用体能测试高分者。
九、体 检
拟聘用人员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进行体检,参加体检人数根据招聘人数,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的,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十、政审考察
政审考察人员按照拟招聘人数及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确定。因政审考察不合格出现空缺的,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十一、公示、聘用
对经笔试、技能测试、体能测试、体检和政审合格的人员,在陇西县人社局微信公众号、陇西县公安局微信公众号和微博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无异议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十二、人员身份及工资待遇
经批准聘用的辅警属临时性岗位用工人员,不占用公安专项编制,不具有人民警察身份和国家公务员身份,不享受民警相关待遇。辅警薪酬按照省公安厅、省人社厅、省财政厅《甘肃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薪酬管理办法(试行)》(甘公发〔2018〕15号)执行,基本工资为2800元/人/月)。招聘的辅警最低服务期限为两年,两年内辞职的要扣除服装、培训等费用,两年服务期满可择优续聘。
十三、组织实施
本次招聘工作由县人社局、县公安局共同组织实施。为保证招聘工作的严肃性和透明度,欢迎社会各界对本次招聘工作进行监督。
咨询电话
陇西县人社局 0932-6614718
陇西县公安局政工监督室 0932-5953012
投诉电话
陇西县公安局纪检监察室 0932-5953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