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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加强全县讲解员队伍建设,根据工作需要,按照《灵台县机关事业单位一般工作人员交流调配工作实施办法》精神,经汇报县委、县政府同意,决定为灵台工委纪念馆和灵台县文旅局公开遴选讲解员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面试讲解、文史知识测试和组织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遴选岗位
灵台工委纪念馆讲解员3名,县博物馆讲解员2名,古灵台讲解员2名,县皇甫谧文化园管理所讲解员2名。
三、报考人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有良好的政治素养,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身体健康;
2.乡镇民生实事就业项目人员或服务期满正式聘用且转正定级的基层服务项目人员;
3.近3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试用期除外);
4.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年龄32周岁以下(1987年10月及以后出生);
5.男身高1.70米以上,女身高1.60米以上;形象气质佳;普通话标准、流畅。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曾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
2.曾因违纪违法受党纪政纪处分影响期未满的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遴选程序
遴选工作由县人社局和用人单位共同组织实施,按照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讲解、文史知识(写作)测试、组织考察和研究商调的程序进行。
(一)报名
从2019年10月21日 8:30 开始,10 月 23日18:00前结束,共3天时间。报考灵台工委纪念馆岗位的在行政中心A606室报名;报考县博物馆、古灵台、县皇甫谧文化园管理所岗位的在县文旅局办公室报名。报名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和本单位及主管部门审核盖章的《报名表》(见附件)报名,提交身份证、毕业证复印件各1份、近期二寸蓝底免冠彩色照片2张,不得由他人代报。
(二)资格审查
灵台工委纪念馆和县文旅局依据遴选条件进行资格初审后,由县人社局进行资格复审。各岗位报考人数比例要达到1:3以上,报考人数达不到报考比例的,核减遴选名额或取消该遴选岗位。报名人员应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
(三)面试讲解、文史知识(写作)测试。
1.面试讲解
(1)统一命题,现场模拟讲解,限时5分钟;
(2)即兴演讲,限时3分钟。
2.文史知识测试
依据面试讲解成绩,按照1:3的比例确定文史知识(写作)测试人员,文史知识(写作)测试总分100分,闭卷考试。
面试讲解时间、文史知识测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综合成绩=面试讲解成绩×60%+文史知识(写作)测试成绩×40%。
(四)组织考察
依据面试讲解、文史知识(写作)测试成绩,按照1:2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由用人单位负责考察,对考察对象德才表现进行全面了解掌握,形成书面考察报告和选调意见,汇报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五)研究商调
依据审定结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县人社局办理调动手续。
五、组织实施
本次遴选工作在县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进行,由县纪委(监委)全程监督。
监督电话:县纪委(监委):0933-3621311
县 人 社局 :0933-3625589
报名电话:灵台工委纪念馆:0933-3625355
县 文 旅 局:0933-36219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