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保监察显现问题
我国城市低保和农村低保制度分别于1997年和2007年在全国全面建立,2007年底覆盖城乡,实现了用制度保障全体城乡困难居民基本生活的历史性突破。从2007年到2012年,各级财政累计投入城乡低保资金5477亿元,有效保证了近7500万城乡低保对象吃穿、用水用电等基本生活。
截至2013年8月,全国共有城市低保对象2085.9万人,占全国非农人口总数的4.4%;共有农村低保对象5304.8万人,占全国农业人口总数的6%。
取得巨大成就的同时,同样存在有些地方在低保制度执行过程中,缺乏足够的公开透明,以致真正的贫困者吃不到低保的现象,让这项惠民政策变了味,引发公众的不满。
审计署公布的2012年全国社会保障资金的审计结果显示,我国8个省本级、178个市本级和1899个县向不符合条件人员发放低保待遇累计323.06万人次、13.82亿元;抽查的8101个村(居)委会中,719个村(居)委会未按规定程序审批低保对象,210个村(居)委会存在干部人为确定低保对象情况。
“关系保”、“人情保”、“特殊保”、“指标保”、“骗保”等低保乱象在地方的专项监察清理中也屡被发现。
加强审核堵“黑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