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名额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名,主要协助开展自然资源领域相关工作。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品行和为人民服务精神;
(二)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历和学位证书;
(三)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硕士研究生(非在职学历)年龄放宽到40周岁;
(四)热爱自然资源管理事业,工作事业心、责任心强,具有胜任应聘岗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五)身体健康,善于沟通协调,爱岗敬业,服从安排,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
(六)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的;
2.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3.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4.本人或家庭成员、直系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人员;
5.法律规定不能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8月16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2.报名地点:兰州市自然资源局安宁分局5楼党政办。(培黎广场安宁东路484号)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4.报名需提供资料:
(1)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3)报名表(见附表,填写完毕并粘贴照片);
(4)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照2张(与报名表同底);
(5)其他相关资质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人员将通知参加笔试。
6.准考证领取时间:2024年8月20日(上午09:00-12:00,下午13:30-17:00)。
(二)考试及录用程序
1.笔试
(1)笔试时间:2024年8月23日(上午9:30-11:30);
(2)笔试内容:自然资源管理相关业务知识等;
(3)成绩查询:笔试成绩通过“兰州市安宁区人民政府网”公布。
2.面试
(1)面试时间及地点:2024年8月27日(上午9:30),地点在兰州市自然资源局安宁分局5楼会议室;
(2)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以计划招聘数1:3的比例确定9人进入面试。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逻辑思维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及相关专业知识;
(3)成绩查询: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将通过“兰州市安宁区人民政府网”公布。
3.体检
根据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未按时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体检费由个人负担。
(三)公示招聘结果
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名确定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四、聘用及待遇
(一)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由兰州市自然资源局安宁分局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不合格的予以解聘,合同期限为1年。
(二)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工资标准为2500元/月,绩效工资根据《兰州自然资源局安宁分局聘用人员绩效分配管理办法》执行。在聘用期享受社会保险,社会保险费用由单位和个人共同承担,按照城镇企业职工参保缴费,不享受在编人员各类奖励性补贴和各类奖金。
五、纪律监督
此次招聘工作由安宁区纪委监委派驻区委政法委纪检组全程监督。
附件:《兰州市自然资源局安宁分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咨询电话:0931-7662759
兰州市自然资源局安宁分局
2024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