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基本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作风正派,爱岗敬业,吃苦耐劳。
(二)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协作精神,较好的语言表达及沟通能力。
(三)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曾被单位辞退的,不予报名;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招聘岗位要求
(一)招聘护理专业人员8名,男女不限。
(二)专业要求:护理学专业。
(三)资格要求:具有护士资格证书或通过2024年护士资格考试者(提供考试成绩单)。
(四)学历要求: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五)年龄要求:1999年1月以后出生,身高158cm以上。
(六)其他要求:从事过精神科护理工作者优先(提供工作单位证明材料)。
(七)工作地点:白银市精神卫生中心(精神卫生中心护理岗)。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要求
报名实行现场报名,报名时报考人员须持毕业证、护士资格证、护士执业证书、身份证原件、本人自荐信一份现场进行查验,并上交“四证”复印件一份和1张近期免冠正面一寸彩照,填报一份《白银市精神卫生中心公开招聘医护人员报名登记表》。
(二)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24年8月6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逾期不再受理,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咨询电话:0943-6621018、0943-5936671。
3.报名地点:白银市精神卫生中心五楼办公室(平川电力路街道忠恒路190号)。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采取现场审查方式进行,与报名同时进行,由护理部根据报考条件在现场报名审查,资格审查的内容包括:毕业证、护士资格证、护士执业证书、有效居民身份证。将以上证件的复印件报院办公室复审,重点审查报名人员资格条件是否符合要求。
(四)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招聘考试
(一)招聘考试原则上采用笔试加面试的方式进行,如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超过3:1的比例时,先进行笔试,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的3倍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如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比例不足3:1时,可直接进行面试,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岗位拟聘人选。
(二)笔试:采用闭卷笔试考试,时间90分钟,满分100分。笔试内容为护理基础知识。
(三)面试: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3:1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末位成绩并列者一并进入面试。每名应聘人员用时5分钟,满分100分。参加面试的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缺少证件,不得参加面试。
(四)总成绩与初选人员确定。总成绩=笔试成绩x60%+面试成绩x40%。总成绩确定后,根据招聘计划,按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初选人员,初选人员名单予以公示。
五、招聘录用及待遇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候选人名,由医院对外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合格者,列入我院临聘人员候选人名单,待护理岗位空岗时按照综合成绩的高低依次聘用。录用人员试用期3个月期满后定岗,工作满1年即可享受科室绩效工资。
六、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接受社会监督。从事招聘考试报考人员有回避关系的应当实行公开回避。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如违纪情况发生,对考试人员取消聘用资格,对违纪的相关工作人员给予纪律处分。
监督电话:0943-6622812
特此公告。
白银市精神卫生中心
2024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