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计划本次招聘共计划招聘教师218人。其中市直院校32人,肃州区32人,金塔县29人,玉门市50人,瓜州县30人,敦煌市24人,肃北县7人,阿克塞县14人。具体计划详见《酒泉市教育系统事业单位2021年西北师大校园招聘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表》。
二、招聘会时间、地点
2021年3月20日至22日,西北师范大学校园招聘会现场。
三、招聘范围
符合应聘条件和岗位要求的2021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和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政治素质好,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愿意服从工作分配,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义务,遵守事业单位工作纪律。
3.热爱教育事业,具有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其他条件。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资格条件
1.年龄要求:岗位简表中年龄要求30周岁以下的,为199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的,为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2021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1年8月30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3.岗位所需要的其它条件详见后附岗位简表。各招聘岗位专业条件参照教育部专业分类目录为准。专业条件设置为具体专业的,仅限于该专业的人员报考;专业条件设置为专业类别的,则该类别所包含的专业均为符合报考专业;因参考目录不一致,考生所学专业与《岗位简表》所列目录有出入的,以用人单位给出的标准为准。因学校开设新的专业,而专业列表未更新无法查到的,以学校出具的证明为准。
4.招考人员获取的教师资格证学科与学历教育所学专业不一致的,可报考学历教育专业与岗位要求专业相一致的岗位,获取的教师资格证学科与招聘岗位要求的学科虽然一致,但学历专业与岗位要求不一致的,不允许报考。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到党纪、政务(政纪、校纪)处分或刑事处罚,正在处分(罚)期间的。
3.近两年内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酒泉市内公务员(含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及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
6.酒泉市内公务员(含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辞退或辞职未满5年的。
7.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学生、现役军人。
8.往届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未取得学位证的。
9.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可不受理应聘的人员。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
现场报名、资格审查地点:西北师范大学校本部学生发展中心。
报名时间:2021年3月20日、21日全天(上午8点30分至下午18点)。
1.报名:报名前,应聘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和“招聘岗位条件”。报名时,每位考生只可填报招聘岗位列表中的1个岗位。
现场报名的考生须提交以下材料:
(1)《酒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现场提交。
(2)《诚信承诺书》(见附件,自行下载打印或现场提供)。
(3)2021年即将毕业的在校生提供由就读高校毕业生就业部门出具的推荐证明、就业协议书、教师资格证(全国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单、笔试成绩单)和普通话等级证、就读学校盖章确认的学业课程成绩单等相关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2019、2020届毕业生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就业协议书、就业报到证(因参加工作后辞职造成就业报到证无法提供的,须提原单位供辞职辞退文件及个人关于劳资纠纷责任承诺书;因个人原因造成就业报到证遗失并超过补办期限无法补办的,需提供市州级官方报纸刊登的“挂失信息”及个人关于劳资纠纷责任承诺书;因毕业生个人无法提供就业报到证,本人档案里又没有存根联的,不论考试成绩高低,均不列入招聘范围)、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就读学校盖章确认的在校期间学业课程成绩单(或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的复印件)等相关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2021年应届毕业生现场收取就业协议书原件,2019、2020届毕业生现场收取就业协议书和就业报到证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
(4)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报考岗位所需的其它证明材料。
提交的报名申请材料须真实、准确。
2.资格审查:根据拟招聘人员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初审人员与报名应聘人员面谈,查阅有关证书,了解所学课程、专业方向、学术背景、兴趣特长、就业意愿;征询就读高校毕业生就业部门意见,核查学业成绩和在校期间的表现。资格审查不符合要求的,要及时向应聘人员告知并说明理由。
(二)面试。本次招聘面试环节采取成绩核查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成绩核查。采取查看核实报名人员所提交的由就读学校盖章确认的学业课程成绩单原件(或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的复印件)的方式进行,学业课程成绩均为合格的全部进入面试环节。学业课程成绩有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2.面试。参加面试人员持面试通知单和本人身份证,在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按时参加面试,迟到15分钟及以上时间,视为放弃面试资格。应聘文化课教师岗位的,说课试讲内容由应试者从面试组在相应学段现行教材指定的若干课时中,自行选择一课时内容进行,重点考察教材与教法贯通能力。应聘音乐、美术、体育教师岗位人员在说课试讲的基础上,同时考察考生艺术体育素养,由考生展示艺术体育特长,所需教器具自行准备。面试考官组对每位应聘人员客观、公平、公正地进行评价,集体现场打分,当场汇总成绩。
本次面试成绩设合格分数线,报名肃北县、阿克塞县招聘岗位的应试人员合格分数线为70分,其他单位应试人员合格分数线为80分。合格分数线也是应聘人员的录用入档线,不论岗位报名人数多少,达不到入档线的考生,一律不得签约聘用。
(三)录取。在合格分数线内,按招录岗位、依据考生报名志愿、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择优录取。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面试中出现末尾成绩并列者采取加试的办法确定拟聘用人选,加试方式同面试。签约录取中主动放弃的考生,须本人签字确认,形成的空缺岗位按上述规则递补。招聘会结束后主动放弃形成的空缺岗位,本次招聘不再递补。
(四)签约。对拟聘用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后,由市校园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经审核同意后,在市人社局、教育局网站对拟录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1天。公示无异议后,签订就业协议书。
(五)考察。对拟聘人员进行全面考察,报考县(市、区)岗位应聘人员的考察由各县(市、区)教育局、人社局组织招聘单位进行;报考市直中小校、酒泉职业技术学院岗位的应聘人员的考察,由市教育局组织各院校实施。考察通过征询应聘人员毕业院校、原户籍地公安派出所、乡镇(社区)意见,对考察人选的政治素质、遵纪守法、道德品质、工作业绩(学业成绩)、家庭情况、主要特长以及签约以后在以上方面的表现情况进行考察,考察结束后形成书面考察结论。不符合招聘条件的终止就业协议。
(六)复审。2021年7月31日前,对拟聘用人员的档案、证件进行复审,在档案中发现影响聘用情形或未能按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等证件资料的,缺少任何一项或有弄虚作假情形的,取消拟聘用资格,被取消拟聘用资格的责任由应聘人负责,报名时用全国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单参与招聘的考生,未提交教师资格证的一并终止拟聘用协议。
(七)体检。与招聘单位签订了拟聘人员协议的学生毕业后,由用人单位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文件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不合格人员,终止拟聘协议。
(八)聘用。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市教育局会同市人社局办理聘用手续,按照岗位设置管理有关规定确定岗位等级、签订聘用合同、兑现相应待遇,聘用时间以市人社局批文为准。
招聘人员实行聘用制管理,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办理正式聘用手续;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六、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不指定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
2.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3.体检、考察、复审不合格或者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4.本次招聘的专业技术人员,一经聘用,五年内不允许调离酒泉市域外工作单位。
5.所有参加应聘人员须严格遵守兰州市及西北师范大学有关疫情防控工作相关要求,并对本人健康相关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6.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市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7.报名咨询联系人及电话:
市直院校招聘岗位咨询电话:
何丽娜 18909378206 0937-2615700
方 涛 15809371700 0937-2612061
肃州区招聘岗位咨询电话: 陈同德 13893708816
金塔县招聘岗位咨询电话: 何运东 15293733576
玉门市招聘岗位咨询电话: 陈雪梅 18093781528
瓜州县招聘岗位咨询电话: 于天迎 13993715271
敦煌市招聘岗位咨询电话: 倪永梅 13993722991
肃北县招聘岗位咨询电话: 何继东 18893285040
阿克塞县招聘岗位咨询电话:窦兰惠 17793700615
酒泉职业技术学院招聘岗位咨询电话:李菊艳 13893745282
附件:
附件1:酒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xls
附件2:诚信承诺书.xls
附件3:酒泉市教育系统事业单位2021年西北师范大学校园招聘会岗位简表(市直学校).xls
附件4:酒泉市教育系统事业单位2021年西北师范大学校园招聘会岗位简表(县市区).xls
酒泉市人社局 酒泉市教育局
2021年3月18日
文章来源:http://jy.imnu.edu.cn/info/1011/20050.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