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引进计划
本次计划引进高层次人才90名、紧缺人才40名,共130名(具体见岗位及条件表)。
二、引进对象及范围
1.高层次人才引进对象为:①教育部直属的北京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南大学公费师范毕业生;②“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③省部共建师范院校(河南师范大学、伊犁师范学院、云南师范大学、广西师范大学、江西师范大学、贵州师范大学、河北师范大学、海南师范大学、南京师范大学、江苏师范大学、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山东师范大学、华南师范大学、福建师范大学、西北师范大学、首都师范大学、安徽师范大学、湖南师范大学)师范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④音体美重点院校(音乐类:中央音乐学院、上海音乐学院、中国音乐学院、天津音乐学院、武汉音乐学院、四川音乐学院、西安音乐学院、星海音乐学院。美术类:中央美术学院、中国美术学院、湖北美术学院、天津美术学院、鲁迅美术学院、广州美术学院、四川美术学院、西安美术学院。体育类:北京体育大学、上海体育学院、武汉体育学院、西安体育学院、南京体育学院、天津体育学院、首都体育学院、广州体育学院)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2.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对象为全日制高等院校(不包含独立院校)师范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3.2020年毕业的大学本科学历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0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的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5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2021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不受年龄限制。
4.硕士研究生本科段须为师范类专业,高层次人才引进对象报考学前教育岗位者及统计、新闻学、编导、文秘、电子技术岗位不限制师范类专业。
三、引进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
2.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思想健康,信念坚定,品行良好,自愿到会宁工作;
3.非服务期内“各类订单定向生”;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符合引进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引进:
(1)已录用到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
(2)有失信人记录、治安刑事处罚记录,在校就读或工作期间受过处分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其他不宜引进的情形。
(二)其他条件
1.引进人员毕业证上标注的学历及专业(专业方向)应当与岗位要求的学历及专业(专业方向)一致,本科及以上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必须齐全。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人员,须具有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等证明材料。取得多个层次学历的引进人员,按照与岗位所要求的条件报名。
2.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司法部、农业农村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精神,对此次引进教师资格实施“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凡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教师资格认定关于思想政治素质、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等要求的高校毕业生,可以先上岗从事教育教学相关工作,再参加考试并取得教师资格。先上岗的高校毕业生约定1年试用期,试用期结束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按照相关规定取消聘用资格。
四、引进程序
按照发布公告、组织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核、考察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通过会宁发布、会宁教育微信公众号发布人才引进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公开引进人才工作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见岗位及条件表)。
2.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地点:
2020年11月22日,西北师范大学大学生活动中心
2020年11月23日至30日,会宁县教育局207室
上午:8:30—11:30 下午:2:30—5:30
3.报名有关材料。报名时根据本方案规定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报名时须提供:
(1)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20年毕业生登陆学信网,注册打印;2021年毕业生提供院校出具的学历证明)、《就业报到证》(2021年毕业生提供院校出具的学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照3张;
(3)所有报名人员现场填写《会宁县教育系统2021年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引进报名表》。
4.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材料须真实、准确。对提供伪造、变造、冒用有关证件、材料骗取报名及考试资格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报名资格,并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严肃处理。报考人员需提供准确、有效的联系方式,报名后始终保持信息畅通。
5.报名人员须加入微信群“2021年会宁县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招聘”,具体通知事宜发布在本微信群,不再另行通知,请随时关注,未按时参加考试考核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6.此次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
(三)考试考核
1.考试考核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规定为准。
2.高层次人才采取说课和答辩的方式进行考试考核,其中说课(百分制)占比60%,答辩(百分制)占比40%,总分100分。
3.学前教育分两类参加考试考核,具备高层人才引进条件的,采取说课和答辩的方式进行考试考核,总分100分,其中说课(百分制)占比60%,答辩(百分制)占比40%。达不到高层次人才引进条件的,采取综合素质测试形式考试考核,总分100分,按语言表达能力、音乐、美术、舞蹈分项打分(均为百分制),各项占比分别为语言表达能力30%、音乐25%、美术20%、舞蹈25%。
4.考试考核划定开考比例,开考比例为1:1.2,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划定最低分数控制线,最低控制分数线为60分,低于最低控制分数线不予引进。
(四)考察和体检
1.考察。各岗位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考察人员名单。由会宁县教育局负责对拟引进人才人员进行考察,并进行资格复审,同时写出考察评语。要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根据拟引进人才岗位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学习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考察后写出书面考察意见。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引进资格,可同岗位等额递补。
考察对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考察不合格:
(1)参与邪教组织或其它非法组织,或从事各类非法活动,经教育劝导或处置处罚后仍不改正的;
(2)曾泄露国家机密或工作机密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党籍、学籍的;
(4)存在吸贩毒、道德败坏、流氓、盗窃或其它严重违犯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行为的;
(5)受到党纪、政纪处分,仍在处分影响期内的;
(6)正在接受组织审查或立案调查尚未结案的;
(7)在公务员考录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等人事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诚信记录期未满或规定不得被聘用情形的;
(8)不符合公开招聘规定的应聘条件、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材料不全或存在伪造证件、提供虚假材料信息的;
(9)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或应聘应当回避的岗位的。
2.体检。
考察结束后,由会宁县教育局统一组织在县级及以上具备体检资质条件的医疗机构中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者,不予引进或取消其引进资格。体检不合格者,不再递补。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五)公示、聘用
1.根据考试考核、考察、体检结果,按照考生报考的岗位,确定拟引进人员,并在会宁教育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对公示中反映的问题进行查证,经核实不符合引进条件的,取消其引进资格。
2.公示无异议后,县教育局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报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和县人社部门备案,并办理入编、工资、社保等相关聘用手续。
3.引进人员须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一年,最服务年限不少于6年。聘用管理按照《甘肃省事业单位实行聘用合同制管理办法》执行。
4.受聘人员的工资、津贴、补贴等待遇,执行事业单位现行标准。
五、优惠政策
根据会宁县教育系统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奖励办法,一次性给予公费师范生每人30万元安置费,给予硕士研究生每人10万元安置费,双一流院校、省部共建师范院校师范专业本科毕业生每人5万元安置费。全国重点音体美院校本科毕业生的安置费,参照省部共建师范院校师范专业毕业生安置费标准。
六、纪律监督
1.本次人才引进工作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进行,接受县纪委监委和社会各界监督。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对违反考试考核纪律的报考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面试考试资格、取消引进资格的处理,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上述人员中,触犯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2.从事公开引进人才工作的人员凡与报考者有需要回避的亲属关系的,实行公务回避。
本公告由会宁县教育系统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会宁县教育局师资股 0943-5918181
监督电话:会宁县教育局监察室 0943-5930043
会宁县教育局
2020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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