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录原则
招录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录,统一测试,综合评定,择优聘用。
二、招录岗位及数量
招录专职消防员33名(限男性),主要承担消防救援队伍执勤备战,从事灭火救援、抢险救灾等工作。
三、招录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
(三)热爱消防事业,志愿加入专职消防救援队伍;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无不良嗜好,无违法犯罪和其他不良行为记录;
(五)具有高中(中等专科)以上文化程度;
(六)身体和心理健康;
(七)限男性,身体健康,18周岁至28周岁(1992年4月20日至2002年4月20日期间出生),退役军人,持有驾驶证B照以上等级的优秀青年、从事过消防救援工作、取得相应消防职业技能鉴定资格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30岁(199年4月20日以后出生);
(八) 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天祝县户籍或者生源地为天祝县人员;
(九)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十)有下列情形之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2.有过吸毒史的;
3.有犯罪或违法、违纪嫌疑尚未查清的;
4.曾被开除公职的;
5.直系亲属有上述要求情况不得报考。
四、招录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20年4月25日 至27日( 8:30- 12:00 14:30- -18:00 )
2.报名地点:天祝县消防救援大队四楼办公室
3.报名要求:报考人员需提供户口簿、身份证、毕业证等相关证件材料(包括:退伍证、“B2” 及以上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1寸彩色蓝底免冠照片4张(同时提交电子版照片)。报名时对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人员填写《政府专职消防员招录报名表》,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应当真实有效,对提供虚假报名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擅自涂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招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二)招录方式
1.体能测试
(1 )体能测试时间及地点:具体时间由招录办公室发布公告为准。
(2)体能测试的主要内容: 1000米跑、 单杠引I体向上、10米x 4往返跑、俯卧撑。
(3)体能测试成绩评定:按照《天祝县招录专职消防员体能测试项目及标准》执行。
2.面试
( 1 )面试时间及地点:具体时间及地点按照招录办公室发布公告为准。
( 2)面试范围:按照体能测试成绩,由高到低按照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围人员,参加面试。
(3)面试成绩评定:面试人员随机抽签确定顺序,采取现场抽提、现场打分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每人限时10分钟。
3.体检和政审
面试结束后,以个人总成绩由高到低按照1:1.2的比例确定人员范围参加政审、体检,政审、体检都合格者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进宁招录。
体检标准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中军队陆勤人员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不得进人政审环节。考生对体检结果有质疑的,可以在接到结果3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能进行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复检费用均由招录单位承担。非招录单位原因,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具体时间、地点由招录办公室通知。
(三)招录办法
1.此次招录采取体能测试、面试、政审、体检的方式进行,(其中体能测试成绩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总成绩的40% )相关时间以招录工作办公室通知时间为准。
2.按照体能测试成绩,由高到低按照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围人员,参加面试。
3.面试结束后,以个人总成绩由高到低按照1:1.2的比例确定人员范围参加政审、体检,政审、体检均合格者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招录。
4.体能测试、面试工作由县应急管理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具体负责实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导。
(四)公示和聘用
根据报考人员的排名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由招录办公室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反映的问题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由县消防救援大队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并进岗前培训后安排上岗。劳动合同期限为年,合同期满后本人自愿续聘,并经考核合格的续签劳动合同。被聘用的专职消防员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计算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后经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五)递补
因政审、体检或放弃招录资格形成的空额,从体能成绩合格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了递补,并进政审、体检。
五、工资待遇
根据<武威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薪酬待遇实施细则》新招录人员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工资为2360元人月,试用期满后,根据县政府76次常务会议《关于提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工资待遇有关事宜》精神,按照《武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武威市财政局、武威市公安局关于印发<武威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薪酬待遇实施细则>的通知》( 武人社发[ 2018] 661号)规定,首年工资为3500元人月,薪酬标准设初、中、高级三个等级九个档,按规定年限晋升,工龄工资每满年海月增加50元,并按照规定缴纳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
六、合同终止与解聘
新聘专职消防员合同期满,用人单位不再续聘的,按解聘当月基本工资标准发给1个月工资作为生活补助费并领取失业金,所需经费由县财政拨付。合同期满专职消防员提出不再续签和合同期未满辞职以及因违纪违规违法被解聘的不再发给生活补助费。聘用期内,招录人员年度考核不合格,不能胜任本职工作、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单位纪律规定的,县消防救援大队可以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由县消防救援大队按照相关规定重新招收补足空缺人员,报县人社局备案。
注:具体详情可咨询天祝藏族自治县消防救援大队
联系电话:
0935-3141119
天祝藏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
2020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