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条件及要求
1.具有陇西县城镇户籍,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办理失业登记的城镇未就业人员。
2.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3.身体健康,肢体无残疾,形象气质佳,普通话标准,无传染性疾病,28周岁以下(199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可靠、作风正派;遵纪守法、责任心强;无违法犯罪记录。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有犯罪嫌疑或违法行为尚未查清的;
(2)在党纪政纪处分期间内的;
(3)有其他不良行为,不宜从事招聘岗位的。
二、招聘岗位
1.器乐专业人员8人。器乐相关专业。有一定器乐功底,可放宽专业限制;有器乐等级证书的年龄可放宽至30周岁。
2.声乐、舞蹈专业人员37人。声乐、舞蹈、幼师等相关专业。有声乐、舞蹈功底的可放宽专业限制,具有相关等级证书的年龄可放宽至30周岁。
身高要求:男172cm以上,女165cm以上。
3.导游、讲解员10人。导游相关专业。
身高要求:男172cm以上,女165cm以上。
三、招聘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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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组织报名。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办法进行。报名者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就业失业登记证,于2020年4月1日至4月2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在陇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楼西大厅报名,报满为止。以上证件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和聘用资格。
2.资格审查。由县再就业服务中心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3.面试。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没通过的将以电话方式通知本人),按报名顺序携带身份证和户口本于4月2日至4月3日上午8:30在陇西县文化馆一楼进行面试。
4.确定人员。根据面试成绩排名确定录用人选。
5.人员公示。经过面试录取的人员将在“陇西人社”公众号予以公示,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
6.体检。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在县级医院进行体检,并提交体检表。
7.审批及聘用。县再就业服务中心对经资格审查、面试通过及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按程序办理聘用人员审批手续;由陇西县旅游开发服务中心对录用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并签订聘用合同(1年签订1次)后安置上岗工作,原则上聘用期限为3年。
四、日常管理
为发展陇西文化旅游事业,由陇西县旅游开发服务中心对聘用人员进行日常管理,并结合实际制定管理办法,明确聘用双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聘用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用人单位予以辞退,并解除聘用合同:
1.本人未提供相应劳动,由他人顶替上岗的;
2.连续旷工超过10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20天的;
3.不服从聘用单位管理或违反聘用单位管理制度的。
聘用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退出公益性岗位:
1.已通过其他方式和途径实现稳定就业的;
2.自愿退出岗位的。
五、待遇
1.所聘人员补贴为1697元/月;
2.由财政承担单位部分的养老保险补贴(按照当地社保核定基数的16%予以补贴),个人缴纳8%;
3.由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
六、组织实施
本次招聘工作由县再就业服务中心组织报名,陇西县旅游开发服务中心牵头,会同相关部门组织面试,确定录用人选。
七、咨询电话
0932-5910014
陇西县人社局
2020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