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
发布时间:2020-01-10 20:04:45信息来源:【点击:次】
为了充分发挥人力资源市场在人才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不断创建“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招聘用人环境,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公益性岗位设置及招聘工作,持续加快“阳光人社”建设步伐,按照《甘肃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甘财社〔2018〕67号)及相关文件精神,根据工作需要,某市直单位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10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招聘工作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应届、往届大学毕业生、城市户口复转军人、失业就业困难人员。
1.热爱祖国,热爱人民,忠实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纪守法。无偷窃、吸毒、赌博、涉黄、涉黑、涉债等违法乱纪行为和其它不良征信记录。
4.身体健康。无影响工作的重大疾病、传染病、心理、精神等方面的疾病。
5.文秘类、医学类、计算机类、财会类专业的人员优先。
6.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符合相关工作岗位的要求,组织纪律性强,有吃苦耐劳精神。
四、招聘程序
1.组织报名:本次招聘委托第三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组织,市人力资源市场协助,采取现场报名、招聘单位和求职人员双向选择的方式。
3.报名地点:陇南市人力资源市场(陇南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大厅人社大厦一楼大厅)
4.所需材料:应聘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5.考核考察:对报名人员进行能力考核及资格考察并择优选聘。
6.政审:对入围人员进行政治审查,根据拟聘用岗位要求,通过查阅报考人员档案,到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社区或村委会进行盖章。对有吸毒史、曾参加过非法组织、受过刑事处罚、行政处理,被开除公职和法律、政策规定不适合从事公益性岗位工作的不予聘用。因政审不合格造成空缺的,根据综合测试成绩依次递补。
7.结果公示:招聘完成后将在“陇南市人力资源市场”微信公众号、“陇南乡村大数据——人才服务”官方平台进行公示。
1.公益性岗位人员工资待遇由招聘单位确定,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招聘单位按有关规定为聘用人员购买社会保险。
2.聘用人员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期间实行试用期工资,试用期满后,对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安置上岗。
3.公益性岗位人员聘用期限为三年,聘用期间由用人单位负责日常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