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
以下28个行政村文书岗位,每个岗位招聘1人。
1.南丰镇胡庄村
2.永固镇八卦村、总寨村
3.洪水镇新丰村、单庄村、八一村、山城村、上柴村、友爱村、老号村、红石湾村、李尤村、乐民村、黄青村
4.民联镇太和村、张明村
5.三堡镇三堡村、全营村
6.顺化镇张宋村、顺化堡村、曹营村、旧堡村
7.丰乐镇双营村、新庄村
8.新天镇周陆村
9.南古镇岔家堡村、柳谷村、王庄村
二、招聘条件
1.政治素质好,组织观念强,遵纪守法,品德良好,作风正派;
2.有服务“三农”的意愿,事业心和责任感较强,身体健康,吃苦耐劳,乐于奉献;
3.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含高职)及以上学历;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4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招聘人员仅限本县户籍;
4.具有一定的沟通协调能力和做群众工作的能力。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被判处刑罚或有其他违法犯罪记录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立案调查的;
3.有失信行为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尚未撤销的;
4.不具备正常履职身体条件,难以履行工作职责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招考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方式和程序
(一)报名。报名人员登录民乐县人民政府网,认真阅读《民乐县公开招聘村文书公告》,自行下载并按要求填写《民乐县公开招聘村文书报名表》,在规定时间内持填写好的《报名表》和本人有效证件(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到现场报名,每人限报1个岗位。报名时提交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
报名时间:2019年12月19日至12月22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报名地点:中共民乐县委组织部1楼办公室。
联系电话:0936-4429381
(二)资格审查。县委组织部负责,按照严肃、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报考人员报名信息(报名表)、提供的有关证件(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等)和复印件及时进行审查。如发现提供虚假信息和伪造、变造有关证件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三)确定考试人员。报名结束后,县委组织部根据报名和资格审查情况确定笔试人员。对报考岗位达不到2人的,取消该招聘岗位,通知已报人员选择其他岗位报考。对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县委组织部统一印制准考证,通知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领取。
(四)笔试。县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笔试实行百分制,采取闭卷方式,内容主要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和《基层工作实务》。笔试时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缺一不得参加笔试。身份证遗失的人员,应补办有效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提供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
(五)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确定每个岗位的前2名为面试人员,并列名次一并纳入面试范围,面试采取结构化的方式进行。笔试成绩、面试人员名单及相关事宜将在民乐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面试人员凭身份证、准考证和面试通知单参加面试。
(六)确定考察人选。面试结束后,依据报考人员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按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考察人选。
(七)考察和体检。考察由相关镇党委负责,主要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等。县委组织部会同县纪委监委、公安、法院、检察院、信访、市场监管、税务、人社等部门,对考察对象进行资格联审。考察及联审不合格的依次递补,考察合格人员由县委组织部组织进行体检。
(八)公示和聘用。对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县委组织部通过民乐县人民政府网等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反映问题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按该岗位综合排序名次依次等额递补;经公示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县委组织部会同相关部门统一进行岗前培训,相关镇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协议,按程序安排到村工作,并报县委组织部备案。
四、待遇和管理
1.公开招聘村文书报酬按照不低于民乐县其他村干部平均报酬的标准参照执行,各镇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绩效考核,并随村干部报酬的调整同步进行调整。
2.各镇事业单位聘用工作人员,除专业技术性较强岗位外,优先考虑从公开招聘的村文书等优秀村干部中选拔。鼓励公开招聘村文书报名参加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
3.公开招聘村文书享受现行村干部社会保险等政策,并由县委组织部统一为其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4.公开招聘村文书表现优秀的,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优先推荐担任村党组织书记或村委会主任。
5.公开招聘村文书由乡镇纳入村干部统一管理,占村干部职数,聘期与现行村“两委”班子任期一致。对聘期内不胜任现职、群众不满意的人员,由相关镇上报县委组织部备案后,及时予以解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