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人数及专业
1. 张掖医学高等专科学校25名。
①硕士研究生5名,其中:病理学1名、病原微生物及免疫学1名、护理学1名、中医临床基础(伤寒论方向)1名、中医基础理论(黄帝内经方向)1名。
②本科及以上20名,其中:临床医学8名(药理学1名、内科学2名、外科学2名、妇产科学1名、儿科学1名、五官科学1名),医学影像学3名、医学检验2名、药学1名、康复治疗学2名、医疗器械工程1名、图书信息资源管理(图书馆学、信息资源管理学)1名、网络工程(计算机网络技术)1名、会计学1名。
2.张掖市人民医院20名。本科及以上学历,临床医学专业。
3.张掖市中医院8名。本科及以上学历,临床医疗、针灸推拿、中医医疗、影像诊断(放射)、中医文化设计宣传,医疗器械工程(可放宽到大专学历)。各专业招聘人数根据报名情况和医院学科专业紧缺程度确定。
4.张掖市疾控中心2名。本科及以上学历,公共卫生(预防医学)1名、医学检验(化学)1名。
5.张掖市中心血站1名。本科及以上学历,临床医学专业。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品行端正,遵纪守法,热爱本职工作,身体健康。
2.招聘对象不限生源,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张掖市生源毕业生。
3.具备与招聘专业相匹配的其它条件。
(二)必备条件
1. 张掖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招聘对象
病理学、病原微生物及免疫学专业招聘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其本科学历须为一、二本医学院校临床医学专业毕业),具有研究生毕业证、硕士学位证,年龄在30周岁以下。
护理学专业招聘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其本科所学专业与硕士专业一致),具有研究生毕业证、硕士学位证,年龄在30周岁以下。
中医临床基础(伤寒论方向)、中医基础理论(黄帝内经方向) 专业招聘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其本科学历须为一、二本医学院校毕业),具有研究生毕业证、硕士学位证,年龄在30周岁以下。
临床医学 (药理学、内科学、外科学、妇产科学、儿科学、五官科学)专业招聘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具有毕业证、学位证,年龄在30周岁以下,在职人员还须具备医师资格证。同等条件下研究生学历者优先(其本科学历须为一、二本院校临床医学专业毕业)。
医学影像学专业招聘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具有毕业证、学位证,年龄在30周岁以下,在职人员还须具备医师资格证。同等条件下研究生学历者优先。
医学检验专业招聘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具有毕业证、学位证,年龄在30周岁以下,在职人员还须具备医师资格证。同等条件下研究生学历者或有临检、生化、放射免疫实际工作经历者优先。
临床药学专业招聘普通高校药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具有毕业证、学位证,年龄在30周岁以下,在职人员还须具备药师资格证。研究生学历者或能进行临床各科用药指导,有临床经验者优先。
康复治疗学专业招聘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具有毕业证、学位证,年龄在30周岁以下。在职人员还须具备医师资格证。同等条件下研究生学历者优先(其本科学历须为普通一、二本院校临床医学专业毕业)。
医疗器械工程专业招聘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具有毕业证、学位证,年龄在30周岁以下,计算机二级以上,能进行常用医疗设备故障排查及维修。
图书信息资源管理专业招聘普通高校图书馆学、信息资源管理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具有毕业证、学位证,年龄在30周岁以下。
网络工程专业招聘普通高校计算机网络技术、网络工程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具有毕业证、学位证,年龄在30周岁以下。有本专业工作经历者优先。
会计学专业招聘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具有毕业证、学位证,会计从业资格证或助理会计师资格,年龄在30周岁以下。
2.张掖市人民医院招聘对象
临床医学专业招聘普通高校应、往届临床医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具有毕业证、学位证。本科生年龄在25周岁以下、研究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同等条件下研究生优先(其本科学历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业毕业)。
3.张掖市中医院招聘对象
各专业招聘普通高校应、往届专科、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研究生年龄在40周岁以下。中医文化设计宣传专业可招聘普通高校专科毕业后取得本科学历的毕业生。
4.张掖市疾控中心招聘对象
各专业招聘普通高校应、往届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具有毕业证、学位证,年龄在30周岁以下,同等条件下有实际工作经历者、重点院校和研究生学历者优先(其本科学历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业毕业)。
5. 张掖市中心血站招聘对象
临床医学专业招聘普通高校应、往届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具有毕业证、学位证,年龄在30周岁以下,同等条件下研究生学历者优先(其本科学历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业毕业)。
以上年龄在25周岁以下指1988年6月30日以后出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指1983年6月30日以后出生,年龄在40周岁以下指1973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三、招聘程序
(一)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 2013年3月21日-3月23日下午14:00。
2.报名地点:兰州大学体育馆或通过联系电话到入住宾馆报名。
3.报考要求:报考时往届毕业生须持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2寸免冠照片5张、自荐材料及相关业绩材料等原件和复印件(A4纸张);应届生须提供就读高校出具的学历证明、学位证明,学业成绩、身份证、学生证、2寸免冠照片5张、自荐材料及相关业绩材料等原件和复印件(A4纸张),由招聘单位进行资格审查。
(二)资格复审
报名结束后,由张掖市人社局、卫生局现场对报名人员的相关资料进行复审。对在招聘过程中为考生提供虚假材料的单位,人社部门将通过新闻媒体对其曝光。报考人员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5年内不准参加张掖市组织的机关事业单位招考(聘)。复审不符合报名条件的,通知本人。
(三)面试
1.方式:本次招聘采取面试和考核方式进行,择优提出拟招聘人选。各专2业面试开考人数原则上不低于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1∶2的比例,特别紧缺专业可以适当放宽。面试考核组由用人单位、卫生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纪检监察部门相关人员组成,面试考官不少于5人。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当场公布面试成绩,并由考生确认。面试成绩按参加面试考官平均分进行计算。
2.内容:主要测试应聘者的专业知识、适应岗位的能力素质等。
3.面试时间:2013年3月23日下午14:30。
四、人选确定与聘用管理
1.拟聘人选确定
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拟聘人选。达到开考比例的专业,按计划确定拟聘人选;特别紧缺专业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面试考评小组研究同意,可以组织考核测评,认定能胜任本专业工作的,可以确定为拟聘人选,认定不能胜任本专业工作的,取消该专业招聘计划。
2.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联合下发的《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
3.签订就业协议
拟聘人员体检合格签订就业协议,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资格。
4.聘用管理
正式聘用前,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对拟聘用人员档案、相关材料原件进行正式审查,审查不合格人员,取消聘用资格。审核合格的拟聘人员面向招聘单位和社会公示7天,无异议者,经张掖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考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审查同意后,办理有关手续。聘用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规定均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的工资福利等待遇。受聘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后,聘用人员在第一个聘期内(5年)不得违约,若违约,由违约方向用人单位缴纳违约金,违约金在签订就业协议时由用人单位确定。受聘人员不胜任本职工作,不能履行岗位职责,年度考核或聘期考核不合格,聘用单位可以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年,教师岗位聘用人员必须在试用期内取得高校教师资格证,否则予以解聘;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由用人单位报经主管部门同意后予以解聘,并报人社部门备案。
五、组织实施及监督
招聘工作在张掖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考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由张掖市招考办负责,张掖市卫生局配合实施。为保证招聘工作公正公平,整个招聘工作邀请张掖市纪检监察部门进行全程监督。
监督电话: 0936-12388(张掖市纪委、监察局)
0936-8360106(张掖市人社局)
张掖医学高等专科学校联系人:化 兵 13309368827
张掖市人民医院联系人: 苏建文 13309361500
张掖市中医医院联系人: 张中新 13993613886 李 靖 13830628989
张掖市疾控中心联系人: 郭宙翔 13993643949
张掖市中心血站联系人: 尚龙业 13830666068
张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张掖市卫生局
2013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