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资格复审时间
资格复审时间为8月6日-8月10日。
二、资格复审地点
兰州市城关区雁南路1号甘肃省人民检察院5024号房间
联系电话:0931-2369056
三、携带证件
1、本人准考证、身份证、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复印件;
2、报考省院、矿区院职位考生,须提供2年基层工作经历证明;
3、已参加工作的,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具有公务员身份的,须同时提供在原单位服务满5年证明。
四、 注意事项
1、考生亲自携带相关证件参加资格复审;
2、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在网上公布,考生在规定时间、指定地点参加复审,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3、若发现提供虚假证件的,取消面试资格,情节严重的,将追究法律责任;
4、若出现复审不合格和考生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等情况,形成的空缺将按照该职位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
甘肃省人民检察院政治部
二〇一二年七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