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共376名,见附件1)
二、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采用现场审核方式进行。凡报考张掖市党政机关、公检法机关和参照管理单位职位拟进入面试的人员,于2011年10月31日至11月4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按报考职位分别到市、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资格复审。复审中有关问题可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科联系,联系电话:0936-8360910,13830605718,联系人:许晓梅。
各职位资格复审地点和联系电话见附件2。
(二)资格复审提供的材料
1.本人笔试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项目服务证及报考职位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2.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未就业的应往届毕业生,须另提供择业通知书或就业报到证(原件和复印件);
3.已就业的考生,须另提供本人所在单位同意报考,并由其主管部门(县区考生由县区组织、人社部门)审核确认的介绍信原件;
4.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须另提供经主管部门、县区组织或人社部门审查确认的所在基层单位证明原件。
5.对“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四类项目服务人员,须另提供项目服务证(原件和复印件)和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已满且考核合格的证明(原件),服务期严格按批准文件和招考公告规定时限计算。
(三)未按上述时间进行资格复审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出现的拟进入面试空缺名额,按所在职位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人员名单及资格复审等事项另行通知。
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的,市考录办有权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面试资格。
三、面试资格通知
市、县区考录办于11月17日至18日通知资格复审合格人员领取《面试通知书》的时间地点,不按时领取《面试通知书》的考生按缺考处理。
附件:1、拟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2、各职位资格复审地点和联系电话
张掖市考录办
二〇一一年十月三十日
特别提示:面试具体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上的通知为准。参加面试的人员,面试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书,缺少上述证件之一者,不得参加面试,请提前做好相关证件的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