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资格复审时间
2011年10月28日—30日。
二、资格复审地点
定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六楼会议室(定西市安定区友谊北路46号),联系电话:0932--8232000。
三、有关要求
1、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需提供以下证件:本人准考证、身份证(与网上报名时提供的必须一致)、户口本、毕业证书、学位证书、项目服务证和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单位加盖公章)等其他相关证明。其中: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未就业的毕业生,提供择业通知书(派遣证);已就业的提供本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报考,并由其主管部门审核确认的介绍信。
“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四类人员报考的“四项目职位”人员还需提供:项目服务证、市县区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相关证明和材料。对部分要求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还需提供市、县区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基层工作经历证明。
上述证明、证件须同时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考生提供的所有证件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对提供虚假证件、证明及相关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面试资格,同时记录备案。
2、在职报考人员,不能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取消面试资格;未按时进行资格复审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其面试资格。
3、面试时间、地点确定后市考录办将在“定西党建网”、“定西人事编制信息网”公布。
附: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定西市考录办
二○一一年十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