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金安区2017年区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精神,现将《金安区2017年区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面试方案》公布如下。
一、面试人员
根据笔试成绩,按照《金安区2017年区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规定的比例和条件,确定进入面试入围人员,详见《金安区2017年区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面试入围人员名单的通知》。
二、实施原则
本次面试贯彻“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由区人社局统一组织实施,区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严格按照预定程序规范操作。
三、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时间:2017年9月9日。
面试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入围人员本人于2017年9月7日(正常上班时间)凭笔试《准考证》、本人身份证,到金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423室)进行面试确认并缴纳面试费80元,同时领取《面试通知书》,截止时间为2017年9月7日17:30,届时没有进行面试确认并缴纳面试费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逾期不予办理。
四、面试程序
1、入围。参加面试的人员,凭《面试通知书》、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日期和时间(上午7:00-7:20),到指定考点接受封闭管理,迟到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7:30开始抽签确定面试顺序。
2.面试。8:00开始面试。考生在引导员的带领下,到指定考场。考生在主考官主持下进行面试,面试时间为15分钟。结束前3分钟,由计时员提醒,15分钟一到,立即结束面试。
3.评分。各考官根据应试人员的逻辑思维与综合分析能力、计划与组织协调能力以及语言表达能力,独立逐项进行评分,计算出合计分数并签名。
4.计分。计分员对考官评出的分数,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剩余考官评分的平均值(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即为该考生的面试成绩。
5.成绩公布。由计分员按照规定的计分方法,计算出考生的成绩,签署姓名,再经现场监督员复核并确认签名后,将该考生的《成绩汇总表》和所附各考官的《评分表》一并交主考官,主考官审核后在《成绩汇总表》上签名确认。每位考生的面试成绩由主考官按“隔位报分法”当场公布。
6、离场。主考官宣布成绩后,该考生在引导员的带领下,立即离开考点,不得在考点逗留。
五、其他事项
1.考生按面试报名时的分组,按时参加封闭管理,逾期作自动放弃面试处理。考生未经引导员带领,不得单独行动。
2.考官和工作人员与考生有属于国家规定情形需要回避的,必须执行回避制度。
3.面试期间,所有考官、工作人员和考生一律不得携带通讯工具和其它无线接收器材进入面试考点。切实做好面试的保密工作,对造成失密、泄密的,要按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4.严格执行选调工作有关规定,严肃工作纪律,有效防止和杜绝各种不正之风发生,保证面试工作的顺利进行。
本方案由金安区2017年区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领导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64-5150510
监督电话:0564-5150505
金安区公开选调工作人员领导组办公室
2017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