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在全市范围内公开招聘补充六安市保安服务总公司(国有企业)保安员5名。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就相关工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择优聘用的方法。
二、招聘要求及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没有受过刑事、行政处罚或纪律处分;
2、年龄在19周岁至35周岁;
3、专科以上学历,会使用电脑日常办公(打字、Word、Excel等);
4、会说普通话,身体健康,五官端正;
5、六安市城区有固定住所的优先。
三、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岗位:市公安局警令部,性别不限,专业不限,专科以上学历,会电脑打字、Word、Excel等办公自动化。普通话等级高的优先。
四、招聘程序
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政审、聘用。报名人数较少时,适用简易程序。
五、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2017年9月1日—9月5日上午
报名地点:六安市保安服务总公司(六安市梅山南路与佛子岭路交叉口市公安局东附属楼六楼,在市政务服务中心对面)。咨询电话:0564-3132268,联系人:张甲。
报名时需提供本人身份证、专科以上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1寸免冠同底版照片1张。
六、资格审查
报名与资格审查同时进行,对当场通过资格审查的,准予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报名人数少时,适用简易程序。
七、面试
采取结构化面试。
八、体检与政审
依面试成绩和招聘计划,按1:1比例确定体检和政审。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由六安市保安服务总公司统一组织。政审工作由用人单位市公安局警令部组织实施。经体检、政审发现不合格的,依面试成绩顺序递补参加体检、政审的人员。
九、聘用
经体检、政审合格,确定聘用人员,与六安市保安服务总公司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两个月,试用期满,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后,办理相关手续。
十、待遇
实行聘用制,工资待遇为:基本工资1500元,依法为被聘用者办理社会保险。
六安市保安服务总公司
二〇一七年九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