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招聘对象主要是全国2016年应届和历届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应聘人员应符合以下条件:
1.政治素质好,思想上进、学业成绩优良,自觉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
2.服从组织工作安排;
3.已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4.少数民族毕业生MHK须达到三级甲等及以上水平,普通话水平须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能熟练运用国家通用语言,并有较好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功底;
凡属下列行为的不符合报考条件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2)被公安部门认为有犯罪嫌疑或违法劣迹的;
(3)有吸毒等其它不良行为的。
二、报名方式、时间及地点
1.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 2017年2月22日-26日
3.报名地点:会宁县人力资源市场(县政府对面野城酒楼二楼隔壁)
4.面试、录用时间2017年2月27日
5.面试地点:会宁县人力资源市场
会宁县报名联系电话:0943-3512800
三、招聘岗位
具体见附件
四、招聘程序
1.报名和资格审核。采取现场报名的形式,应聘人员按照自身情况和意愿可从引进人才招聘岗位需求中自由选取岗位应聘。应聘人员须严格按《2017年引进人才招聘岗位需求情况汇总表》(附件)中的岗位条件及要求报名,凡不符合岗位条件以及弄虚作假的,取消资格,责任自负。各用人单位要落实资格审查主体责任,主要审查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与发布人才招聘岗位专业需求是否一致。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应聘人员,只可以从招聘岗位需求中最终选取1个岗位确认面试。
2.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由乌尔禾区委组织部、人社局会同用人单位组织实施。
3.体检。面试合格人员,按照规定,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体检。
4.聘用。人社局会同用人单位适时组织对合格入围人员进行考察、公示等相关工作。最终合格者与区政府劳务派遣公司正式签订聘用合同。
五、管理办法及待遇
1. 招录人员实行合同聘用制管理。由单位与受聘人员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法律法规,在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聘用合同。受聘期内应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并严格遵守聘用合同。经考核不合格,或者严重违反合同及国家事业单位人员管理规定的,单位可按规定解除聘用合同,受聘人员解聘后按非在职人员对待,不再负担其工资、福利、社会保险等各项费用。
2.为保证聘用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聘用人员的合同内容、考核、解聘、辞聘、人事争议等事宜按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执行。
3.首次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为3年,聘期未满不得离开服务单位。聘用期满,经考核合格,根据工作需要签订续聘合同。新增人员实行1年试用期。在试用期间,经考核不合格或发现有违法违纪行为的,解除聘用合同。
4.工资待遇。合同履行期内,工资共计5500元(含五险一金),并缴纳社会保险。
5.食宿待遇。按照正式在岗干部待遇对待,租房补贴400元/月,伙食补贴660元/月。
六、相关事项
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地点或其他事项,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七、报名及面试注意事项
1.报名时须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原件及其他有效证件或证明原件(同时提供相应复印件一式一份,使用A4纸张复印)、近期同一底片1寸蓝色免冠照片2张。
2.参加招聘面试的学生,在面试当天,请携带身份证,准时参加面试。
附件:《2017年引进人才招聘岗位需求情况汇总表》
会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