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市长、市政府秘书长李亦军一同调研并参加会议。
柳鹏强调,要认真汲取教训,妥善处理相关善后工作,大力整治道路交通安全,坚决杜绝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在“4·12”交通事故现场,柳鹏查看了事发路段交通状况,听取了市交警支队负责人有关事故情况的汇报和原因分析。柳鹏要求,要采取积极措施,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完善道路交通设施标识,切实降低事故发生率。
在随后的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会议上,李亦军传达了代省长林铎、副省长马世忠关于我市“4·12”交通事故的批示精神。市交警支队负责人汇报了事故有关情况、原因分析和整改措施。市安监局负责人汇报了第二季度市安委会主任、副主任安全生产大检查计划。
听取有关汇报后,柳鹏指出,“4·12”交通事故的发生,反映出我市在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和监管方面还存在不足之处。“五一”小长假将至,我市也将进入旅游旺季,相关部门要认真排查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加大监管力度,确保交通安全。
就“4·12”交通事故善后处理以及今后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柳鹏强调,一要高度重视,深刻汲取教训,举一反三,细化整改措施,坚决杜绝类似事故再次发生。市公安局要尽快对事故原因做出科学、客观的调查,给社会一个交代,并按要求上报有关情况;要认真做好家属善后安抚工作,协调涉事企业做好赔偿工作,避免引起不稳定因素;要紧绷安全生产弦,严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发生率。二要按照省领导批示要求,迅速采取行动。市安委会主任、副主任要根据市安委会办公室的安排,落实监督检查责任。公安交警部门要下实手、出实招,启动我市“交通安全百日攻坚专项治理行动”,在重点路段、旅游景区、市区道路等,全覆盖、全天候严查超速、超载、酒驾等行为,绝不手软。三要提高实效。各部门、各单位要把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全力配合公安交警部门工作,并认真做好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四要严格落实责任。各部门、各单位要严格落实“一岗双责”,主要领导要亲自部署、督导,确保安全生产。交通局要进一步完善道路交通设施、标识标牌,公安交警部门要研究在危险路段完善减速设施,降低事故发生风险。
市政府党组成员、公安局局长李生武,市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裴晓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