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交通协管员83名(其中:男性62名,女性21名),招聘治安管理员11名(其中:男性8名,女性3名),合计94名(其中:男性70名,女性24名)。
二、招聘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社会主义制度,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2、持有《择业通知书》或《就业报到证》的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未就业毕业生,且按规定注册登记,环县生源,热爱招聘岗位相关工作;
3、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2年3月1日至1999年2月28日期间出生);
4、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纹身、烟花伤痕,单侧裸眼视力4.5以上,男性赤足身高160cm以上,女性赤足身高150cm以上,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5、符合招聘计划表中所列岗位的其他报考条件要求(详见附表)。
三、招聘原则及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目测、资格审查及报名、笔试、体检、政审等程序进行。
通过张贴公告和在网络媒体发布信息的方式,面向全县公布招聘数量及报名条件、招聘程序及工作要求等。
(一)目测
1、目测时间:2017年2月27日至28日。
2、目测地点:县人社局九楼会议室。
3、目测要求:目测由县人社局、公安局共同组织。目测主要内容为:应聘人员的身高要符合选拔要求,体形端正、身体外观无明显疾病特征、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无纹身或疤痕、无肢体功能障碍等。
(二)资格审查
对拟招聘人员提供的有关证件(毕业证、就业报到证、户口本、身份证)进行审查。对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说明理由;对材料不全的,要求补充完善。
通过目测和资格审查的人员,发给环县公安局公开招聘乡镇交警中队交通协管员和县城广场治安管理员报名表。
(三)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2月27日至28日。
2、报名地点:县人社局九楼会议室。
3、报名要求:由报名人员持毕业证、就业报到证(择业通知书)、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同底免冠二寸彩照3张现场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符合招聘条件者,准予参加笔试。招聘计划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 1:2,对达不到比例要求的,按比例调减招聘计划。
(四)笔试
1、考点设置
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上填写的为准(3月3日在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
2、考试内容
(1)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法律基础知识。
(2)笔试时间: 3月4日上午9:00—11:00
2017年3月5日公布笔试成绩及进入体检范围人员名单。同等条件下,零就业家庭、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公安类、法学类专业毕业生优先招聘。
(五)体检
2017年3月8日组织进行体检。对体检不合格者,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六)政审
2017年3月9日组织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政审通过走访调查、个别谈话、查看个人是否有违法犯罪记录等方式进行。对政审不合格者,按笔试成绩,依次进行体检递补后再进行政审。
(七)公示
2017年3月10根据政审结果,对拟招聘人员进行公示,无异议后,办理招聘手续,安排上岗。
(八)管理方式及待遇
招聘的交通协管员和治安管理员,按照公益性岗位人员管理,与用人单位签订《庆阳市公益性岗位就业协议书》,用人单位负责日常考核。聘期3年,协议期满即行终止,服务人员离开服务单位,面向社会自主择业。招聘期间生活补助标准为:专科学历1500元/月、本科学历1600元/月,研究生学历1700元/月。
咨询电话:0934—4423707 5994523
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环县公安局
2017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