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格复审人员于2016年12月29日早上10点至下午18点持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户口本和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到州人社局事业科(临夏市红园广场人力资源大厦1104室),按照公告规定进行资格复审。其中,提供的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中必须注明考生是否具备事业编制身份或不具备事业编制身份但由财政供养的“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特岗教师”、“基层涉农岗位”、“西部计划”、“进村进社”等大学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人员、在职应聘人员不能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应聘人员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及未按期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按规定取消该报考人员的应聘资格。形成的岗位面试人选空缺,按该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面试方案、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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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夏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