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原则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党管干部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工作需要和岗位要求,通过笔试、面试、考察相结合的办法,择优选拔德才兼备、能力突出、群众公认的干部人才,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人才支持和组织保证。
二、选调计划
本次共公开选调工作人员22人,其中:公务员6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人、事业干部13人(具体见选调职位简表)。
三、选调人员报名条件
报名人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政治坚定,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
2.品行端正,爱岗敬业,服从调配,吃苦耐劳,有奉献精神。
3. 身体健康,符合计划生育政策。
4.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5. 符合公开选调职位要求的身份、年龄、职级、学历和专业等要求(具体见选调职位简表)。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①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②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③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④尚在试用期的;
⑤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16年12月21日—12月23 日,共3天。每人只能报考一个职位,须由本人报名,不能代报。
2.报名地点:崆峒区委组织部干部科。
3.所需材料:《报名表》一式两份(区门户网站下载;单位党委、党组填写推荐意见并盖章;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报名人员“三龄两历一身份”、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等情况进行审核并盖章);身份证、毕业证、其他有关证件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查后退回,复印件一式两份);单位出具的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证明,计生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本人近期2吋免冠彩色照片4张。
注:若报名人数与所报岗位选调计划人数未达到3:1比例要求的,由领导小组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减少或取消选调名额。
五、选调程序
1.资格审查:根据岗位要求和本人提供资料、相关单位出具证明材料,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符合选调条件者通知参加笔试。
2.笔试测评:包括公共基础知识、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及时事政治,满分100分。笔试时间详见笔试准考证。笔试结束后,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在区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3.面试测评:根据笔试成绩,按选调计划1:3比例,分岗位划定进入面试测评考生。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的语言表达能力、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及仪容仪表。
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测评方式:回答评委提问。
测评评分办法:满分100分,由评委根据应试者综合表现,现场打分并公布成绩。
4. 试教和计算机专业技能测试(适用于报考党校教学人员、区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办公室工作人员):根据笔试、面试成绩之和,按照1:3比例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试教和计算机专业技能测试对象。试教重点测试考生的教育教学能力和普通话水平,计算机专业技能重点测试考生的计算机和网络操作能力,按百分制现场打分并公布成绩。具体时间、地点详见试教和计算机专业技能测试通知书。
5. 总成绩评定:
报考党校教学人员、区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办公室工作人员总成绩由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试教(计算机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共同确定。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试教(计算机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即:总成绩= 笔试成绩×30% + 面试成绩×30%+试教(计算机专业技能测试)成绩×40%。
报考其他岗位人员总成绩由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共同确定。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即:总成绩= 笔试成绩×60% + 面试成绩×40%。
注:选调区委报道组工作人员总成绩按此办法确定后,再按照奖励加分办法计算加分分值,两者相加为最终总成绩(奖励加分办法见附件3)。
6.考察对象确定:根据总成绩,分岗位按选调计划1:2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在区门户网站对考察对象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并分别征求区纪委、区信访局、区公安分局、区检察院、区法院对考察对象的意见。
7.组织考察。由区委组织部和相关选调单位组成联合考察组,采取民主测评、个别谈话和实地查看相结合的方式,到考察对象所在单位进行全面考察,注重考察政治品德、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和家庭美德,并写出考察材料。
8.确定人选:依照总成绩(含加分分值),综合组织考察情况,分岗位按选调计划确定试用人选(若入围人选有自愿放弃者则按总成绩依次递补),试用人选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在区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9.工作试用。拟选调人员在相关选调单位上班试用,试用期为3个月。
10.办理调动手续。试用期满后,由用人单位形成个人试用期期间现实表现材料,对试用合格的,由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按程序办理调动手续,不合格的退回原单位工作。
六、其他事项
1.公开选调工作严格遵守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政策规定、条件标准和工作程序,严格把关,严守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对违反工作纪律的人员,按照相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2.公开选调工作在区公开选调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由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
3. 为保证公开选调工作的严肃性、公开性和透明度,由区纪委和区委组织部对本次公开选调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并主动接受有关部门及社会公众监督。
联系电话:
崆峒区委组织部干部科 0933-8226325
监督电话:
0933-8216545(区纪委)
0933-12380-02 (区委组织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