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遴选单位、岗位、名额及要求
遴选分三类进行。
1.综合类
遴选单位:对台办、县编办电子政务中心、老年人活动中心、工商联、档案局、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婚姻登记中心、新农保管理中心、医保中心、工商局、科技局、粮食局、机关事务管理局、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务服务中心、史志办、招商中心、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环境监测站、安全生产执法大队、供销联社、卫生监督所。
2.文秘类
遴选单位:县委办、政研室、人大办、政府办、县政府金融办、政协办、纪委、组织部。
3.新闻宣传类
遴选单位:文明办、网信办、广播电视台。
遴选岗位、名额及要求,详见《灵台县2016年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岗位简表》(附表1)
二、报考人员基本条件
1.品行端正,爱岗敬业,身体健康;
2.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事业单位干部参加工作须满2年以上(2014年12月1日以前参加工作);民生实事就业项目和基层服务项目人员须转正定级且工作满2年以上(2014年12月1日以前参加工作);
3.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试用期不定等次除外);
4.具备遴选岗位所要求的文化程度、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5.遴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的;
3.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方法步骤
1.报名。从2016年12月19日开始,12月21日下午6点结束,在各遴选单位报名。报考者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和本单位或主管部门审核盖章的《报名资格审查表》(附表2)报名,交一份身份证、毕业证复印件及彩色照片电子版(照片不大于20KB)。原则上每个岗位报考人数比例要达到1:3以上,报考人数达不到时,取消该遴选岗位,报考人员可转报其他岗位。
2.资格审查。12月22日上午,各遴选单位依据选调条件对报名人员资格审核后,文秘类送县委组织部、新闻宣传类送县委宣传部、综合类送县人社局进行资格审定。
3.笔试。笔试总分100分,按遴选类别分别命题,统一组织,闭卷考试。
笔试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4.面试。面试按遴选类别,由牵头单位和遴选单位共同组织实施。
综合类、文秘类,依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遴选人数1:3比例确定面试人员。
新闻宣传类,依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遴选人数1:5比例确定面试人员。除统一组织面试外,按遴选岗位组织进行专业能力测试。
5.考察。由遴选单位负责考察,依据笔试、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成绩得分,按1:2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结束后,根据综合成绩,提出最终用人意见,报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综合类、文秘类: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30%+考察得分×20%。
新闻宣传类:综合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20%+专业能力测试成绩×30%+考察得分×20%。
6.调动。依据审定结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分别由县委组织部和县人社局办理调动手续。
四、组织实施
本次遴选工作在县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分别由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人社局组织实施,县监察局全程监督。
监督电话:县监察局0933-3621311
咨询电话:县委组织部0933-3604008
县人社局0933-3625589
灵台县2016年机关事业单位
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
2016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