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资格复审时间:
2016年11月24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二、资格复审地点:
甘肃省景泰川电力提灌管理局综合办公楼707室(景泰县一条山镇705南路2号)。
三、参加人员:
见附件。
四、资格复审需要材料:
考生需携带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笔试准考证等原件进行资格复审。其中,有工作单位的应聘人员须按人事管理权限出具同意报考的证明进行资格复审。
五、注意事项:
1、资格复审必须由考生本人携带相关材料参加,不得由他人代替。(本人确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的可出具委托书,由委托人代为办理)。
2、考生在资格复审时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否则后果自负。
3、未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对资格复审有疑问的考生,请与甘肃省景泰川电力提灌管理局劳动人事处联系,电话:0943—55387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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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景泰川电力提灌管理局
2016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