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考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2、年龄18周岁以上(1998年 10 月31日以前出生)、30周岁以下(1986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
3、大专以上文化程度(转业、退伍军人高中及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4、身体健康,体型端正,脸部无明显疤痕、胎记,无残疾,无口吃,无色盲,无严重传染性疾病和慢性病;身高在170cm以上。
5、公安、政法院校毕业生,转业、退伍军人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
6、同等条件下,有驾驶资格的优先录用。
7、榆中县户籍。
8、无违法记录。
9、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①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②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③曾被用工单位辞退或者开除的。
二、组织报名
(一)报名时间:2016年11月22日至24日,共3天。
(二)报名地点:榆中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办公室(302室)
(三)报名要求:
1、采取现场统一报名形式,由榆中县公安局招考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资格审查。
2、报考者须携带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近期白底彩色免冠一寸照片5张。
三、考试
笔试内容:公安基础知识,成绩实行百分制。
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体检工作由榆中县公安局招考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测评项目和标准》统一组织进行(体检费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体检人员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录用人员。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考试成绩依次递补。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察政审
对体检合格者,由榆中县公安局招考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政审,政审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六、录用
经考试、体检和考察政审合格者,由榆中县公安局签订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七、聘用管理及工资待遇
(一)聘用管理。协警属于合同制人员,与县公安局签订聘用合同书,由县公安局统一管理。
(二)工资待遇。招聘人员工资待遇参照榆中县机关工勤人员工资标准执行。即实行基础工资与工龄工资相结合的工资动态增长机制。聘用人员基础工资为每月1600元,工龄工资按聘用工勤人员工作年限每增加一年,工龄工资增加30元。
八、监督检查
为确保招考工作公开、公平、公正,邀请县监察局对招考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监督电话:
榆中县监察局:5221237
榆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5221114
榆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榆中县公安局
二〇一六年十一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