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6年度甘肃省考试录用机关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公告》和《甘肃省2016年从优秀村干部中考试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现将2016年度定西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体检对象和时间安排
1、体检对象:按规定最终进入体检环节的“四级联考”考生(名单附后)和“从优秀村干部中考试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考生(名单由县区委组织部通知)。
2、时间安排:2016年6月30日(星期四)。
二、体检集中地点
体检对象于6月30日上午7:30在定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定西市安定区新城区城南三路南侧定西市人力资源市场)楼前广场集中,无故迟到或缺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
三、注意事项
(一)体检对象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单》,近期免冠正面2吋彩色照片1张和体检费用(预计300元,由体检医院现场收取,以实收为准)。
(二)体检对象体检当日早晨应当空腹(不能进食、喝水)。
(三)体检对象前一天要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四)女性体检对象如在经期、孕期或可能已受孕期间,请事先向监督及体检医生说明情况,严格按照公务员招录有关规定执行。
四、纪律要求
(一)证件携带不齐或不按时集合点名的体检对象,按自动弃权处理,取消体检资格。
(二)体检过程实行封闭管理,不得与外界联系。请勿随身携带手机等一切通讯设备、电子设备、包袋、纸张等进入体检现场,凡已携带的,一律统一保管。未按规定上交手机的,无论是否开机,一经发现,均按违纪处理,取消体检资格。
(三)体检完毕后体检对象在《体检表》上填写信息时,不得擅自改动任何体检指标,否则按违纪处理,取消进入后续环节资格。
(四)体检对象亲属不得尾随至体检医院,否则对体检对象按违纪处理,取消进入后续环节资格。
(五)在体检过程中,体检对象不得提及本人姓名及与本人身份有关的信息,违反者取消体检资格。
(六)对冒名顶替、隐瞒病史或弄虚作假的体检对象,按违纪处理,取消进入后续环节资格。
(七)体检对象在体检现场必须听从指挥,服从管理。
(八)体检不合格者、不按时集合点名或体检过程中违纪的考生,即取消进入政审考察等后续环节资格。该职位按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面试缺考或成绩为零者、体能测评不合格者,不得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咨询电话:0932—8232000(四级联考)
0932—5930590(村干部、村官)
定西市考录办
2016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