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人事考试网快讯:根据工作需要,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公开选拔市旅游局局长,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拔职位
庆阳市旅游局局长(正县级)。
二、选拔范围
面向全市各级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以及市属国有企业。
三、资格条件
参加公开选拔的人员除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第七、八条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外,还须具备以下任职条件:
1、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中共党员;
2、年龄在55周岁以下(1961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3、现任正县级或副县级职务且任副县级两年以上(2014年6月30日以前任职);
4、近三年年度考核称职(合格)以上;
5、熟悉行政管理和旅游管理工作。
市属国有企业的报名人员,必须是相应级别的管理人员,具备干部身份。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察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2、在党纪、政纪处分所规定的提任使用限制期内的;
3、工作失职,造成较大损失或有不良影响的;
4、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
5、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6、其他原因,不适宜作为报名人选的。
四、方式及程序
(一)报名
报名人员须填写《庆阳市公开选拔市旅游局局长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报名时持单位介绍信和身份证、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计划生育情况证明、廉洁自律情况证明、近期免冠正面2吋彩色照片6张等资料。报名地点:市委组织部干部四科(西峰区庆州西路1号统办楼1106室)。报名时间:2016年5月20日至26日。
(二)资格审查
市委组织部按照资格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参加公开选拔人数与选拔职位比例不得低于10:1。报名人数达不到规定人数的,取消该职位的选拔。
(三)选拔方式
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试者的综合分析、判断、决策能力,逻辑思维、语言表达、应变能力,解决问题的能力,心理素质、外表、气质、情绪的稳定性以及经历业绩等。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考察人选。考察人选与选拔职位的比例不低于3:1。
面试试题以中组部《党政领导干部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考试大纲》为准,按照“干什么,考什么”的原则命制。
(四)考察
市委组织部会同市纪委组成考察组,抽调思想政治素质好、公道正派、干部考察工作经验丰富的同志参与考察。考察前通过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内发布干部考察预告。考察采取民主测评、个别谈话、查阅考察对象干部档案、与考察对象面谈等方法,全面了解和掌握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情况。
考察结束后,考察组综合分析考察情况,撰写考察材料,并对考察对象进行排序确定酝酿人选。酝酿人选与选拔职位的比例为2:1。
(五)酝酿
市委组织部按规定征求纪检、计生部门等有关方面的意见。综合各方面意见后,向市委人事酝酿会汇报面试、考察和征求意见情况,并对常委会拟票决人选进行排序。
(六)票决
召开市委常委会,市委组织部汇报面试、考察、酝酿等方面的情况,介绍票决人选基本情况。按照无记名方式投票表决,当场计票、公布票决结果。若出现相同票数的进行二次票决,二次票决仍出现相同票数的,对该职位暂缓任用。对人选获同意票超过应到会成员半数者形成任用决定。
(七)任职
对拟任用的干部在有关新闻媒体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任职的,按有关规定办理任职手续,并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任职。对进入考察范围未被任用的干部,今后优先提拔任用。
五、其他事宜
1、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咨询电话:8243531。
3、本公告及未尽事宜由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中共庆阳市委组织部
2016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