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人事考试网(http://gansu.qcstudy.com/)快讯:根据2015年酒泉市直单位公开选调人员(第二期)公告以及补充公告的相关要求,拟选调人员在正式办理转任调动手续前,需借调至报考部门试用一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办理调动手续;不合格,退回原工作单位。市卫生监督所拟选调人员刘兴明在试用期间放弃选调资格,根据公告有关规定,依次递补第3名李娜。现李娜一个月试用期已满,考核合格,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调动手续。
监督电话:2615419 2617526
酒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