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制度,突出创新驱动。成立领导小组,负责全市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的组织、协调、指导和实施工作。在全省率先出台《关于在征地工作中建立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准备金制度的实施意见》,实行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准备金制度。建立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跟踪检查和报告制度,实行责任追究制。
抓宣传,突出三个“百分百”。坚持把舆论引导和政策宣传贯穿于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工作的全过程,制作普发了被征地农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明白卡”等资料,营造浓厚氛围,力争实现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政策入户宣传率达到100%,宣传资料发放率达到100%,参保群众政策知晓率达到100%。
抓落实,突出资金筹集。坚持把基金筹集和监管作为巩固和扩大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工作成果的前提和基础,将被征地农民办理养老保险所需要的政府补助资金,在征地前纳入征地费用概算,同时积极争取省级财政补助,做到“先保后征”。